【六一特别策划】孩子别怕,我来了!
2020-06-01 09:1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加、优化了不少保护未成年人的新规定,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今天是6月1日国际儿童节,每到这一天,很多父母都会带孩子去游乐园玩耍,吃大餐庆祝。但你知道吗,这个节日是为了悼念全世界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决定把每年的6月1日设为国际儿童节,初衷是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受教育权、抚养权,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

儿童节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但时至今日,性侵、虐待、遗弃、拐卖等残害儿童事件仍频频发生。前段时间,湖南再现“大头娃娃”,奶粉安全再次敲响警钟;河南原阳四名儿童被埋身亡,背后事实令人悲痛,等等。

为了筑牢守护孩子的围墙,社会各界都在行动。在前几日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各行各业的代表委员提出了很多具体建议,比如,性侵犯罪者刑满后有从业限制,将新发拐卖、收买妇女儿童案件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等。

5月28日,《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其中更是增加、优化了不少保护未成年人的新规定,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孩子别怕,我来了!


民法典总则编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年龄由过去的10周岁降到8周岁,赋予了8周岁到10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民事权利,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民法典总则编第34条增加第3款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解读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绮:实践中存在监护人被隔离,导致被监护人缺乏照料的状况,监护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加强对特殊情况下被监护人的保护。

民法典总则编第191条规定了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寻求法律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1010条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解读

不少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发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4条增加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丹:这一原则虽然仅仅是文字表述上“稍微”变化,但体现了整个收养制度理念的更新,对整个收养制度都有统领意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84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解读

全国两会审议民法典草案时,有代表提出,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以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最终通过的民法典增加了这一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93条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以上三类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解读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限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98条收养人的条件增加,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规定。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丹:如果收养人有违法犯罪的前科,可能会存在对被收养人不利的情况。这次专门把这一项作为收养人的条件,特别有利于保护被收养人。

【结语】

民法典只是新起点,全社会对儿童的保护和关爱还在继续。愿罪恶远离孩子,全天下儿童在没有伤害的世界里成长。(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统筹|孙璇 林洁
监制|黄丽娜
策划|鄢敏 李焕坤
文字|鄢敏 李焕坤 董柳
制图|陈倩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