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布
2020-05-29 20:0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近三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所涉罪名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五个罪名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钢 通讯员 刘雅

5月2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下称《白皮书》)。

据《白皮书》透露,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66件6253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719件6966人。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05件6626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79件6762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20.87%、18.60%。

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大幅下降

据《白皮书》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呈现侵财类案件比例下降、暴力类案件比例下降、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大幅下降等主要特点。

2019年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抢夺等侵财类案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20.75%,相比2017年的35.68%、2018年的22.72%有所下降。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类案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0.38%,相比2017年的14.51%、2018年的13.38%也有所下降。

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92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95%,较2017年、2018年的同类案件数量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

而在未成年犯罪方面,则呈现出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轻罪未成年人占比较大且比例逐年上升、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占比较高、珠三角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总量不大但数量有所增长、毒品犯罪及严重暴力犯罪数量大幅下降等主要特点。

近三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数占全省起诉的被告人总数的比例由3.17%降至2.91%,未成年人犯罪所涉罪名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五个罪名。

近三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占已判决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比例由89.05%升至91.31%,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比例由9.17%降至7.02%,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例由0.98%微升至1.01%。

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2475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46.77%,较去年所占比例43.92%有所上升。

近三年来,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省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比例由61.62%降至56.91%;粤西地区检察机关起诉同类案件占比由16.22%升至18.90%;粤东地区检察机关起诉同类案件占比由14.08%升至14.79%;粤北地区检察机关起诉同类案件占比由8.08%升至9.40%。

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中起诉未成年人496人,与2018年的444人相比上升了11.71%。

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毒品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分别为94人、18人,各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1.76%、0.34%,与2017年的235人、29人相比,降幅达60.00%、37.93%。

构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体系

据介绍,广东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力度,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于社会关注、舆情发酵的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时发现和转介机制。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

要求医疗、教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线索的要及时报案。建立教职员工等特殊岗位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

加强与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兼具取证、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场所,解决因询问方式不当或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问题。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为因案致贫、致困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司法救助490人次,司法救助金额达327万元。

依法惩教挽救罪错未成年人

广东省检察机关对罪错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一体贯彻“预防、保障、挽救、帮教”办案理念。

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开展强制辩护3974人次,社会调查3269人次,通知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4605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5272人次,开展心理测评、疏导1372次,对420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5118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封存。

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把对涉案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在检察机关的大力推动下,东莞、阳江两地的专门学校建设已相继进入建设阶段,为建设观护基地形成可推广的样本经验。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完善罪错未成年人社会帮教体系。深圳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精准帮教标准,探索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落实未成年人国家监护法律制度的重要路径。

持续强化校园安全建设

广东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广东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督导工作,走访全省21个地市,更加务实地把“一号检察建议”做到刚性。

全省检察机关共查访学校、幼儿园1793所,发现安全管理隐患684个,已整改问题440个,发出检察建议75份。开展法治巡讲3189场次,走进幼儿园、中小学、职校等3706所,覆盖师生326万人。全省共有121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169名检察长率先垂范讲好法治课。

积极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对640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60人开展交付执行监督,为7人协调提供就学、就业帮助;对未成年人监护缺失侵害行为支持起诉3件;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针对其他方面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7件。

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立足检察办案,有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92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 | 羊城晚报资料图
责编 | 樊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