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察院:近两年知识产权犯罪案呈现网络化,高端化等新特点
2020-04-27 10:5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广州检察机关两年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2114人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张凤珊

记者27日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205件1889人,起诉1283件2114人,涉案金额达131.65亿元。检察官表示,广州知识产权犯罪案呈现“四个转变”新特点。

侵权对象以知名品牌为主
种类逐渐由日用品向奢侈品转变

据介绍,该类案件罪名主要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类案件占总数的58%。

检察官表示,过去因日用品制造工艺简单,不法分子可在网上轻易购得材料自行生产,犯罪门槛低,成为侵权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对深受百姓喜爱的知名品牌商品进行仿冒销售。

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制作工艺和生产链日趋成熟,假冒高档化妆品、品牌服装箱包、高档烟酒等贵重奢侈品商标的案件增多。

作案方式以贴标高仿为主
手段逐渐由低工艺向高技术转变

传统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犯罪手段主要是直接“搭便车”,对有形财产进行技术含量较低的贴标、高仿。近年来,对软件、游戏等无形财产进行技术含量较高的非法入侵服务器数据库、窃取软件源代码等新型犯罪手段日渐增多,犯罪行为发现和认定难度更大。

如天河区检察院办理的邱某、曹某侵犯著作权案,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进入被害公司服务器,非法提取其自主研发的某网络游戏源代码,与其它运营公司合作将游戏改名后上线运营,违法获利15万余元。

检察官表示,在互联网迅猛发展下,利用网络技术侵犯著作权犯罪成本低,侵权行为频发,软件、影音、出版等行业成为最猖獗的领域。如南沙区检察院办理的阳某波侵犯爱奇艺等公司著作权案,被告人通过视频解析技术在网络传播爱奇艺、腾讯等公司电影、电视等影视作品8377部。

制假窝点以城乡结合部为主
地点逐渐由本地域向跨区域转变

不法分子为躲避查处,将制假原材料、生产加工窝点、成品仓储窝点分散,诸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农村自建厂房仓库等地隐蔽性较强,且一旦被发现能快速转移,经常被用作临时窝点和储存地。据花都区检察院统计,侵权类犯罪以毗邻城区的三个镇街居多,数量之和达63.83%。

检察官表示,近年来,不法分子具有较高的反侦查意识,在一些“链条式”案件中,有的甚至跨省、跨市操作,给取证固证工作增加难度。如天河区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黄某成、黄某衡、黄某生涉嫌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黄某成以湖南省某地出租屋作为加工窝点,大量生产假冒“某星”牌马蹄粉,通过物流发货给广州等地的买家进行销售。

售假渠道以零售批发为主
平台逐渐由线下实体店向线上网店转变

据介绍,山寨、假冒商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优势”在商超、市场、小卖铺、地摊等处批发零售,并通过物流快递扩大销售范围,为不法分子带来暴利。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快速增长,且作案手段不断更新。

有的不法分子通过在网络电商平台成立合法店铺作为掩护,同时销售合法商品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真假夹杂令消费者难以分辨。有的不法分子转移到传播范围更广宣传效益更强监管难度更大的网络社交平台,依托QQ群、微信群等远程收集订单、安排发货,通过不同的物流公司将产品销往外地躲避侦查。有的租用境内外服务器,直接创建网站售卖假冒商品。

如荔湾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曲某皇、曲某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犯罪嫌疑人张强通过部分境内外网站,销售假冒任天堂和集英社商品,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余元。利用网络平台售假通常采取电子支付手段,较为隐蔽,给犯罪行为的发现及犯罪数额的认定带来困难。(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