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名干部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处分
2020-04-23 23:4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启有

4月23日,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三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高明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公路管养中心主任孔启忠失职失责导致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问题。2018年底,高明区公路养护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杨和镇杨更线横岗村前路段处的弯道限速40千米标牌长期缺失的情况后,向孔启忠报告,但直至2019年4月14日该路段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孔启忠仍未安排人员补种标识牌,导致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孔启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原副主任吴卫华监管不力致使土地被侵占等问题。2014年至2018年,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未认真履行管护职责,致使2万余平方米区级储备土地被非法侵占。吴卫华作为时任三水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承担直接责任。吴卫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科员陈肖银工作懈怠问题。2018年4月,陈肖银在抽调至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大厅户籍窗口工作期间,多次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导致办事窗口大量群众长时间等待,造成不良影响。陈肖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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