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不严,多支付垃圾运输费等164万元,佛山4名干部受处分
2020-04-23 23:39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启有

4月23日,佛山市纪委监委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志伟等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支付垃圾运输费等问题,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政办)向某环保技术公司多支付垃圾运输费、压缩包垃圾运输费、站点维护费合计164万余元。

其中,时任市政办行政办主任高翠萍在计算垃圾运输费中出现错误;市政办综合监管队队长冯波沿用错误方法计算垃圾运输费,且在实际仅有25个运营站点的情况下按31个计算站点维护费;市政办环卫队队长任国安负责上述三项费用的复核工作,未能及时发现问题,三人均承担直接责任。

市政办副主任李志伟分管环卫队工作,对上述三项费用没有严格审核把关,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李志伟、冯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任国安、高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多支付的费用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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