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恐吓、殴打等强迫接受其车队服务,广东18人涉黑最高获刑17年
2020-04-22 19:44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该组织在当地布碎运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以此非法敛财,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刘颖清

今天(4月22日),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张厚文、张杰克等18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12月1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厚文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三十五万元;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判处张杰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十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宣判后,张厚文等14人提起上诉。

中山中院二审查明,张厚文、张杰克等人在中山市沙溪镇厚山布碎交易市场、涌头布碎交易市场纠集组建布碎运输车队,通过威胁恐吓、殴打商户、敲诈勒索等方式强迫市场商户接受其车队的货运服务,以此长期活跃于布碎市场,逐步形成了以张厚文、张杰克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当地布碎运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以此非法敛财,严重破坏了市场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此外,张厚文长期非法占用位于沙溪镇凤凰山的林地,并指使、纵容他人在该土地上大量倾倒垃圾,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予以维持。(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