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谭铮、鄢敏
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谭铮
4月1日上午,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62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邀请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从化区、市交通管理总站及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当前广州外防输入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提到无症状感染者时,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张周斌表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经过14天潜伏期的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始终为无症状感染状态;
二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即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
张周斌提到,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在1月28日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已明确将其纳入防控管理。对于报告的时限、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甄别和管理均有明确的要求,比如:无症状感染者应集中隔离14天,原则上集中隔离满14天且两次连续标本核酸检测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隔离;如果核酸检测仍为阳性者,则继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及时转归为确诊病例,进行规范治疗。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也要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他说:“广州一直以来,也是严格按照这样的要求进行管理的。目前,广州本地疫情中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均已出院。” (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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