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新媒体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纪宣
广州市纪委监委26日通报: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监委对广州市天河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林赛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林赛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为其亲属经商谋取利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贪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集体土地承租、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赛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赛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广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天河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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