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环评改革指导意见将在近期出台
2020-03-26 18:26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希望通过环评改革,更好地落实‘放管服’的要求”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亮 通讯员 粤环宣

3月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统筹疫情防控、治污攻坚、环评改革、环境执法等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副厅长何国森、周国英、陈金銮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记者了解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一直在推进环评制度改革,拟订了《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的审议,近期将会出台。

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环评管理

周国英副厅长介绍称,在环评改革中,总体思路是强化宏观、简化微观,按照强化“三线一单”的总体空间管控,优化区域规划环评的作用,简化具体项目环评的管理,有效把环评制度和许可制度衔接,构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的总思路来推进环评制度改革。

“这次改革的力度和程度是历次以来最大的。”周国英说,环评改革主要的措施主要有六大方面。一是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先行先试。赋予广州、深圳以及改革试验区省级审批权限,同时大湾区城市能在省的框架下更好创新。

二是优化区域规划环评机制。特别强调对园区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和准入要求,要求园区每年开展环境质量的统一监测和评价,公开和共享园区环境信息,为建设项目的环评简化提供基础。

三是优化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按照“该严则严、能简则简”的原则,改革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第一是该严的严,对石化、采掘、冶金、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生态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实施重点管理,严格环评要求。第二是能免的免,对一大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第三是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专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或符合有关情形的建设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

四是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的内容。对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精简环评编制内容,园区规划环评已有的内容项目环评无需另行编写。另外,也简化了海岸工程的环评。

五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服务力度,建立全省上下统一环评审批系统,推动信息共享。

六是试点推进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深度融合。通过试点推动环评和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实现一个项目一次办理,推动两个许可的融合。

多措并举落实环评改革,落实“放管服”要求

周国英表示,省生态环境厅正制订两个目录推动指导意见落实,一是重点管理项目的目录,目前包含8大类35小类的建设项目,占了所有项目的2%左右。一是豁免环评手续的名录,结合目前生态环境部为了疫情防控出台的一些关于环评豁免试点的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做的清单,包含了30大类53小类的项目。“当然豁免项目的环评审批并不是豁免它的环保要求,该做的环保要求还是要落实。”周国英强调说。

为确保改革举措的落实,还提出以下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改革实施方案,定期总结评估,并加快制定实施“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效指导环评微观管理。二是强化环评报告质量管理。依托国家环评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复核频率和惩处力度等,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环评报告质量。三是加大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环境监管执法以及日常的监督,使环评的要求能够落实到位。

周国英说:“希望通过环评改革,更好地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同时从严管控重污染项目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能够更加协调,服务好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江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