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清洁消毒最新指引来了!
2020-03-22 22:53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新版《指引》更加准确、细化,更适合开学后使用。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托幼机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各类大专高等院校、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等教育机构如何做好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近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的《卫生清洁消毒指引》。《指引》对个人卫生、环境清洁卫生、传染病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终末消毒、常见消毒剂配置等提出了要求。总的来说,新版《指引》更加准确、细化,更适合开学后使用。

新《指引》改了哪里?

相比于第一版,第二版的《指引》更加简洁、准确,更加适用于开学复课后的相关消毒情形。相比于第一版的“本指引适用于托幼机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各类大专高等院校、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等”,新《指引》明确指出,本《指引》适用于各教育机构开学复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在个人卫生方面,第二版删除了不佩戴口罩的情形、口罩潮湿、口罩换洗等相关内容,以及六步洗手法等内容,把“必要时也可用快速手消毒液搓揉双手”改为更准确的“消毒双手”。

在环境清洁卫生方面,增加了“保持门窗经常开启自然通风为主”,把“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改为“不能通风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入”;由属地疾控改为了辖区疾控:“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并有14天内武汉停留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改为了“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时,应立即与辖区疾控中心联系”。

第三部分由原“日常预防性消毒”改为了“传染病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其中,在“紫外线消毒部分”由“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h,每天一次”改为“室内安装紫外线消毒灯的数量为平均每立方米不少于1.5W,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每天一次。在放学后无人条件下开启”;在“空气消毒机消毒”部分,由“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改为了“适合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更加准确。

原有的“集体食堂厨房的清洁消毒”“集体食堂餐具消毒”等,也将“集体”删除,这也昭示着开学后师生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无法在食堂聚餐。

此外,新《指引》还对一些技术参数、术语表达、防控细节等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科学准确。

新《指引》增加了哪些内容?

除了修改了一些说法,新《指引》也增加了一些内容。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部分,增加了“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于户外露天场所一般不需要进行大规模消毒,如户外场所有受到呕吐物、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进行局部污染区域消毒”;消毒方式上,增加了“气溶胶喷雾消毒”;在“师生手的消毒”部分,增加了“有咳嗽等行为导致手污染后等进行洗手”“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更加具体。

新《指引》还新增了“幼儿园的玩具和教具消毒”部分,《指引》指出,纸质类等不能湿水的玩具和教具:保持干净干燥,阳光充足时经常放置在太阳底下暴晒。可用紫外线照射消毒表面,或56℃干热最少30min。明显污染的物品及时丢弃。对于塑料、木质、布质类等可湿水的玩具和教具,可每天放学后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 mg/L-5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min后用清水冲净晾干。《指引》补充了对幼儿方面的指引内容,更加细化。

在“注意事项”中,增加了“(含氯消毒剂)放置于幼儿不易触及的地方。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环境喷洒消毒时应清空人群。含氯消毒剂不能与洁厕灵等洗涤剂同时(混合)使用”“不能用乙醇消毒液对空气喷雾消毒及大面积喷雾消毒”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题图 | 新华社(图文无关)
责编 |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