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王方 莫冠婷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据统计,截至3月18日,全省儿童福利机构已开展核酸检测累计排查12535人次,暂未发现检测阳性人员,目前无报告疑似或确诊病例。
全省106家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落实分区隔离防控、明确定点医院、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其中,57家所有工作人员全部吃住在院内封闭,25家实行倒班制封闭,24家核心区工作人员完全封闭。
高于社会面防控标准,实现“全封闭”“全员核酸检测”
《十条措施》明确,儿童福利机构严格要求一线直接接触儿童的工作人员实行至少14天及以上在机构内或集中定点住宿,保持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接触。要求有条件的采取全部人员吃住在院或倒班制分批隔离封闭,防止工作人员输入性传染。对儿童福利机构内所有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全员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儿童福利机构严格划分办公区、生活区、缓冲区、隔离区等,开展分级防控管理,儿童生活区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控,隔离区做到专人专职负责运转,院内有医护人员的,尽可能做到院内治疗和外出陪护人员定人定岗,隔离办公,开辟医护人员专用休息区、进餐区,减少医护人员外出感染风险。
对福利院需新接收的儿童,及时送至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和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筛查,医学隔离观察14天后再入住。外出就诊后返回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生活区和返岗工作。复工返岗、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必须至少隔离观察14天后才能上岗。
落实定点送诊治疗方案,为儿童开辟“绿色通道”
《十条措施》明确,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对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立即转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对新冠肺炎治愈后返回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隔离观察14天以上。
明确儿童福利机构要纳入当地疫情排查、物资调配、转移隔离、集中救治等联防联控整体部署,纳入所在社区疫情防控重点管理,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协商制定患病人员送诊治疗方案,为需住院和送院治疗儿童开辟“绿色通道”,缩短门诊停留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儿童福利机构要安排专人对工作人员及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午晚检,做好记录。对失能、半失能儿童加强日常护理和康复检测,减少儿童发热现象发生。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寄养家庭、收养融合家庭等,实施严格防控措施。
《十条措施》还要求,关心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正面宣传教育,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等为儿童提供适合的线上教学课程,确保就学儿童“停学不停课”。机构内社工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儿童、寄养家庭及收养融合家庭提供个案咨询、心理减压、精神慰藉等服务,提升儿童的防护能力,增强儿童的抗逆力。同时做好员工防护保障,合理安排轮休,保障身心健康。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魏礼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