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詹青
近期“娘娘”孙俪职场新剧《安家》持续热播,作为一部展现地产中介人的职业剧,剧中便埋藏着不少行业潜规则的故事、也隐藏了不少关于房产的伦理话题。
本期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剧里所涉及的现实生活中一个非常高频的房产法律纠纷问题: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
父母全款买房,儿媳妇该不该加名?
《安居》中有这么一幕:辛辛苦苦开包子铺攒钱的严叔严婶,拿着在半辈子赚来的血汗钱,准备全款买房,在上海安家,谁知在签约时,儿子突然说要加上未来儿媳妇的名字,现场瞬间陷入尴尬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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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大城市辛苦一辈子给儿女攒钱买房,是给自己一个盼头,也是希望以后能跟儿孙住在一起,这样在大城市也算有了真正的归属感。那么,房产证该不该加儿媳妇名字?这个问题瞬间引发了网友热评。
评论分为正反方:
正方:该!女生不容易,女生婚后有生育问题,在婚姻里本来就稍显弱势,房本上有自己的名字是对自己的保障!
反方:不该!如果说你以后会孝敬,那也不会在乎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除非已经做好分财产的准备?更何况是老两口全款买的房,凭什么要加你的?
儿媳妇加了名,意味了什么?
从网友的讨论来看,“婚前购房,该不该给儿媳妇加名”,这个话题确实关注度极大。据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在关于婚姻与房产的法律纠纷问题上,涉及婚前婚后房产、有无加名的纠纷大约要占到婚姻财产纠纷案的八成,所以,对于这个高频话题,值得好好研究。
今天将和大家一起讨论下,《安家》中,严叔严婶全款买的这套房,归属权到底该怎么判定?
这里有几个关键点,我们先来捋一捋:
老严的儿子未领证(婚前)
房子一次性全款购买(无贷款)
老严两口子出资(父母出资)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证上加了准儿媳妇的名字)
所以,《安家》中关于房产加名的问题,其实可以这么总结:
这是一套婚前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下的房产,产权最后登记在儿子与媳妇双方的名下,那么,假如离婚时应如何分割?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刘文律师在接受采访表示,我国涉及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法律条文主要有:《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由于双方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系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愿意登记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的客观前提,正是由于双方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父母才会同意将其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名下,父母的真实意愿是为子女购房,用于子女及其未婚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因此,其出资应当系对子女及其未婚夫(妻)的共同赠与,将准儿媳妇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那么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安家》中,严叔严婶出资购房的房子,则视作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由于产权登记在儿子与儿媳妇双方名下的,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
一图看清:婚前婚后买,有无名字,区别很大
婚前、婚后买房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有名字、无名字又有什么区别?
对此,羊城派记全媒体者专门制作了一个表格,将婚前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一一理清。当然,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在房产分割上,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例外。
从法律专业角度讲,加名与否,什么时候加名,其实都非常有讲究,不同情况的加名,会导致不同的权利变动后果。
我们抱着最大的诚意走入婚姻,同样也保持理性的态度对待物质与情感的拉锯,这或许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对待情感与婚姻最好的态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梁栋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