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居家观察人员擅自外出,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2020-03-02 11:4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感染者,警方将追究刑事责任。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鄢敏 薛江华 董柳

3月2日上午,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广州市第29场疫情防控新闻通气会,重点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源头防控、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经济社会稳定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问:如果有人不按要求进行居家观察,擅自外出,公安机关将如何处置?

广州市公安局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蔡巍: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市民都能响应疫情防控公告要求,但是警方发现还是有人不遵守、不服从、不执行。有一些明确要进行居家隔离的人士,擅自外出。

警方对这些人员采取三个方法,一是尽量教育劝阻,二是对有问题的人马上转集中隔离,三是对违法不认错的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感染者,警方将追究刑事责任。

呼吁社会各界,对隔离人员多关心。发现擅自外出的,要及时向居委、社区、警方报告,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