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暂停堂食服务,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
2020-02-26 17:58 羊城晚报•羊城派 原创
餐饮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26日,广州市海珠区发布《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辖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最新规定,目前海珠区按高风险地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执行,请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二、除集体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独立包房),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鼓励单位食堂分开用餐、错峰用餐。

三、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顾客进入餐饮经营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四、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进入餐饮场所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六、餐饮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原2月21日发布的《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限制堂食服务的通知》(海市环组[2020]10号)自行失效。

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和环境整治组(代章)

2020年2月26日(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实习责编 | 张韧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