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婚恋危机:家公出门遛弯,夫妻闹出离婚
2020-02-15 22:17 羊城派 原创
婚姻不易,不要冲动离婚,哪怕有争吵,也不要忘了彼此有爱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甘韵仪

事事新鲜,听说过家暴、婚外情等闹离婚,少见因“出门遛弯”闹的离婚——

广州市和合家事中心最近调解了一宗离婚纠纷案,案主王女士有一个两岁多的女儿,夫妻、小孩连同家公家婆一家五口住在一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公不听劝说,好几次出门遛弯,约朋友打牌。王女士为此意见很大,认为公公这个行为对孩子和其他家庭成员造成安全危险,便和公公吵了一架,结果丈夫并没有支持她。她气过不,找到广州市和合家事中心进行调解,希望提起离婚。

广州市和合家事中心公益机构经广州市民政局批准的一个非营利性组织,由广州百位专家教授团队组成,为市民提供完善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和家族关系的全方位管理方案,也是广州市中院、广州市妇联,天河民政局等指定的家事调解单位。

该中心在“战疫”期间推出“和合•疫战三人行”对话,专门讨论疫情下各种婚恋问题。这一次邀请了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专业家事律师刁兴,广东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婚姻家事律师张坤,以及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陈桥丹一起来探讨该案例。

想出去遛弯,“幸存者偏差”心理作祟

张坤:抗疫期间,应该配合防控要求,少出门,不聚集,但是有些人总想出门遛弯,从心理上来说,他们的内心是怎么想的?

陈桥丹:人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而认识环境对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高级的需求。当人特别是老年人长期居家,又没有进行正确的心理调整,感、知觉的应答水平会下降,严重的,情绪和认知还会出现紊乱,所以会有很强烈的外出社交欲望。

疫情期间,性命攸关,为什么王女士的公公不愿放下短暂需求而必须出去遛弯呢?这就牵涉到另外一个心理学现象,叫幸存者偏差。有些人认为,我今天出去没事,明天出去也不会有什么事。只是,他不知道,很多事情不管它本身的概率是多少,发生在你身上那就是100%,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自由不代表可以不考虑家人权益

张坤:有人认为,出不出去都是个人的自由,对此法律是怎么认定的?

刁兴:从法律上理解,这也是打着法律的幌子,给自己行事找理由,是错误地运用法律。在法律上有一个常识,自由是有限度的,而不是无限的。在这个案件里中,站在儿媳角度,她考虑到公公的行为给家庭带来威胁。从公公的角度,他觉得出门遛弯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概率很低,没有考虑到其他家庭成员的安全权益诉求。由此,儿媳采取保护措施,要求公公减少外出,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行为。

夫妻关系应放家庭权利第一位

张坤:婚姻不仅关乎两个人,还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因家公的原因导致夫妻闹离婚,这在法律和心理角度分别怎么定性?

陈桥丹:在我们国家,代际之间出现问题导致离婚的情况比较常见。这个案子中,家庭权利排序出了问题,建议一个家庭中,应把夫妻关系放在第一位,把自己(夫妻双方)和孩子的关系放在第二位,自己和原生家庭父母(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的关系放在第三位。

王女士甚至其丈夫都没有办法说服家公听自己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她丈夫做不到,而导致无法维护好妻子和孩子的利益,导致有可能被感染,由此爆发矛盾,引发离婚危机。

也就是说,当第三位的地位权利高过第一和第二位时,整个家庭的权利系统就没有办法正常运行了。所以,王女士肯定觉得很委屈,也担心以后一直会这样,于是想离婚。

刁兴:我也很赞同这个观点。在去法院诉讼离婚时,法院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也就是说,是否要解除婚姻关系,所参考的最为核心的要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和其他的家庭成员的关系。

王女士与公公之间是涉及到家庭成员彼此之间的利益纠纷,法律上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毕竟是涉及到私权领域,不适宜干预太多。

我们倡导家庭成员之间要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维护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即使在有冲突的时候,也首先考虑用折中方案来化解矛盾,保持和谐局面。王女士和公公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在彼此的利益协上出现了问题,更多是沟通方式不妥当。

把家公撵出家门情理法都站不住脚

张坤:如果王女士态度强硬,自身有足够的实力和底气,直接把外出遛弯的家人撵出家门去,这样做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陈桥丹:从家庭和睦的角度来讲,家是大家的,我不建议王女士做这样的行为。在中国传统家庭中,有尊老爱幼的传统,撵出去这个行为本质上会让你的丈夫伤自尊,同时伤害到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我们会建议他们更好的去沟通。

刁兴:从家事法律的角度来讲,我们更侧重于从情、理、法三个维度去思考,对于直接把家人撵出去这种行为,说白了,公公喜欢外出遛弯,只是彼此针对疫情期间危险的认识判断存在差异,而撵出去的行为已上升到侵犯人身居住权益,是另外一个极端,在道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另外,这个做法不仅伤害了姻亲关系情感,也伤害了夫妻关系,毕竟对于自己丈夫来说,那还是他的父亲。在法律上,丈夫本身是负有赡养义务的,这种行为是直接排除了这种义务。所以我认为在情、理、法层面,这个行为都是不妥当的。

偶然事件闹离婚背后有矛盾积累

张坤:既然不能撵,那面对频繁外出的家庭成员,王女士可以做些什么呢?

陈桥丹:王女士还是要更多地和丈夫沟通,然后由他的丈夫牵头去和公公沟通。在和丈夫沟通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第一,正常描述这件事,不带有指责和嫌弃;

第二,理解丈夫的难处,如果我们去理解对方的难处,对方也更容易理解我们;

第三,用请求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感受和需求,而不是用威胁、要求甚至争吵的方式。然后再让丈夫好好地去跟公公沟通。这样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婚姻不易,不要冲动离婚,哪怕有争吵,也不要忘了彼此有爱。疫情当前,希望大家都记得去爱,因为爱有战胜一切的力量。

刁兴:换一种表达方式是可以减少矛盾产生的。另外从法律角度来讲,家庭成员之间,我们要尽量注意到相互帮助的职责和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安全意识的认知是有偏差的,王女士可以选择帮助公公认识到疫情期间出门的危险性,督促他做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

而在这个过程中,也要考虑到公公的感受,毕竟老人家多和外界接触心情更愉悦,当然也可以考虑在家里娱乐,玩玩家庭麻将。

另外,在家庭矛盾发生时,像王女士这样直接上升到离婚,并不是偶然事件,一定是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可以考虑让自己的亲友或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让彼此冷静下来,看看原有的夫妻矛盾是否真的不可调和,看有无调解方案;

其次,处理家庭关系时,可适当运用法律思维,这件事只是家庭成员之间一些利益诉求的表达没有明确,比如王女士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公则把自由放在第一位,但双方都不说,而是通过吵架或生闷气的方式来试探对方的底线,这也是一个不断伤害感情的过程。(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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