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李焕坤 通讯员 荔宣
2月6日,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筹备组发布《荔湾区关于实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商贸和服务业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通知载明,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企业(供水、供电、油气、通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
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企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涉及群众生活必需企业(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企业;因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可申请提前复工。
上述五类企业申请提前复工需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此外,对春节期间处于连续经营状态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商贸和服务业企业,应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并及时向所在属地街道每日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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