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复工:口罩数量不得少于工地5至7天实际消耗量
2020-02-06 20:26 羊城派 原创
各项目必须配备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医用外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

文/羊城派记者 赵燕华、通讯员 穗建

全市建筑工程复工在即,2月6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前后疫情防控管理。

其中要求,各项目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医用外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其库存数量不得少于工地5至7天的实际消耗量。

同时配备专职卫生员、设置体温检测点,开展体温监测等。

具备相关条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或者复工。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

该通知明确,全市各区所有新建、节前停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开工、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除外)。

通知要求,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督促工地所有人员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主动申报登记本人14天内离、返穗情况,并对进入工地的每个员工进行全面精准排查,重点排查人员近期往来史、接触史、现时健康状况等,建立健康卡。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登录住建局“广州市建筑工程工地智慧监管服务平台”,落实所有返岗(含新录用)人员的信息录入。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通过移动应用对所管辖工程项目录入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每天早晚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

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必须具备相关条件,经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或者复工。

其中,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

同时,各项目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的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医用外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其库存数量不得少于工地5至7天的实际消耗量。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各项目对工地所有人员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对进入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

采取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

此外,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门设立符合要求的健康观察场所,对近期来自或者去过、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及近期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含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接触)的返岗人员进行不少于14天的健康观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

此外,要全面开展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对未按要求佩戴口罩人员,不允许进入作业区、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区;会议室、办公区、食堂、宿舍、卫生间要每天消毒,保持通风;

要尽量避免集中办公、集体活动,充分利用网上会议系统、办公软件等互联网手段开展工作;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食堂所有餐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能使用,采取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不得聚餐,并落实工地封闭式管理。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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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莫谨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