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后,各地陆续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防控措施。
可是,疫情之下却有很多人拒不服从居家隔离规定,乘坐公共汽车拒戴口罩,隐瞒真实行程,还有人造谣自称从“武汉来要祸害别人”、商家借此哄抬物价等。
这么做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来源 | 广州检察、人民日报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