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获刑20年!惠州博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势力团伙犯罪案
2020-01-03 18:11 羊城派 原创
闾某兵犯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

文/羊城派记者 黄翔宇 通讯员 黄淑瑜

2019年12月31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势力团伙犯罪案。该团伙组织者、领导者闾某兵犯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博罗法院公开宣判,18名黑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分获二十年至六年不等刑期

据审理法院查明:上述黑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博罗某村小组及周边地区,以闾某兵与敖某杏共同管理的麻将馆为据点,在麻将馆内备砍刀、铁水管、木棍等斗殴工具,依仗人多势众,控制该村小组的出租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组织卖淫、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一人受轻伤、多人受轻微伤;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将获得的部分经济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壮大组织势力,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形成了以闾某兵为组织、领导者,以敖某杏等8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赵某光等9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致使当地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极大地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破坏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据审理查明事实,博罗法院依法对闾某兵等18人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另17名成员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9万元至13万元不等。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目前博罗法院立案审理的涉黑恶案件已依法全部审理完毕。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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