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制度性文件
2019-12-29 14:25 羊城派 原创
广东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韦磊 高燕艳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两份制度性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两份文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文明”、规范司法阳光司法等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大湾区建设贡献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等犯罪,维护市场秩序,净化营商环境;要把握办案时机,慎用强制措施,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为大湾区建设营造宽松包容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加强对涉产权及民营企业案件的诉讼监督,加大对涉民营企业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防止民营企业财产和权益受到不法侵害。

文件强调,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强化对公权力的法律监督,为大湾区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力度。要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健全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注重在司法办案中防控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

文件对加强生态文明和公共利益保护做出强调。指出粤港澳三地共享一片天、同饮一江水,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是大湾区人民共同的生活追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围绕“绿色湾区”“美丽湾区”建设,强化对大湾区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以公益诉讼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国家守护好绿水青山。同时深入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理念,围绕“健康湾区”建设,加大对食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保障群众“舌尖安全”和“用药安全”。

两份文件还对粤港澳三地司法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司法交流协作、增进司法共识、提升服务大湾区发展法治化水平作出规定。并结合检察职能确定了6大方面28条举措,把任务具体分解到全省各市检察机关和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确保按期完成。(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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