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查中存在违法行为,广州铁检院予以”纠偏“
2019-12-25 19:09 羊城派 原创
广州铁检院依法对该案中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作为重大监督事项予以立案办理,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记者今天(12月25日)从广铁检察机关了解到,近日,广州铁检院对公安机关侦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盗窃案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办理。该案是广铁检察机关开展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改革试点以来,立案办理的首宗重大监督事项。

据了解,广州铁检院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启用重大监督平台,目前共受理重大监督事项线索2条,立案办理重大监督事项1件。如,12月5日,侦查机关将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广州铁检院审查批准逮捕。

该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侦查活动中,存在多处违法。针对违法侦查的案件线索,承办检察官通过审阅案件材料、询问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依法查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未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未对其实行分别关押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法律文书缺漏等问题。

根据《广铁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定(试行)》,广州铁检院依法对该案中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作为重大监督事项予以立案办理,并于2019年12月11日向该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其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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