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 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崔杰锋
国家机关使用的印章是机关部门实现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随意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会严重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近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依法批准逮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梁某某,男,29岁,系番禺区某村村委干部。因为职务的关系,梁某某不时有收到村民反映的情况,说是用电审批不通过,希望能有“渠道”通过。梁某某留心上了这件事情,但却想到了歪路。2019年3月,梁某某在路边发现造公章的小广告,于是联系对方一名男子,并提供镇政府和镇规划国土建设办公室的公章样本复印件给对方,以人民币600元的价钱伪造了上述两枚印章,后开始为多名村民在用电报装表上加盖上述两枚印章后送区政务中心成功通过用电审批,从中收取每人数千元不等的好处费。
同月,梁某某为一村民的鱼塘报装用电又找到上述制假公章男子,以200元的价钱让该男子在用电报装的现场勘察及记录表上加盖镇政府农业办公室假公章,后递交供电所审批。2019年7月,镇供电所发现有用电审批表的公章疑似伪造使用,随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确认,经排查,发现共有27份疑似伪造公章的审批表。
2019年9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使用上述三枚假印章后为他人申报用电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因梁某某的非法行为,导致涉事的部分建筑以“假审批”的形式安装电表通电,给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造成严重的影响,且该恶劣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无论是村干部或是普通公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遵守制度规定,切勿私刻国家机关印章,以免触犯刑法。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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