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王君 陈锐德
“我自己拆!现在就开始拆!”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已然部署完毕次日的强制执行工作,并再次向被执行人发出确认通知。然而,眼见法院是要“动真格”了,还将出动“大部队”,自己还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高昂的执行费用及后果,被执行人华某公司负责人的态度立刻大转变,要求自行完成厂房设备的拆除和搬迁。
设备卖不出,
被执行人便一直强占厂房
2017年初,随着附近热电厂关停及其他原因,南沙某工业园区的各企业开始陆续搬迁。华某公司也是园区内企业之一。华某公司与该工业园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分歧,因此诉至法院。
经法院审理查明,最终厘清了该工业园应当赔付给华某公司的具体金额,并要求华某公司在判决生效30内腾空租赁厂房。判决生效后,该工业园及时支付了应当赔付的金额,华某公司却始终没有完全清空涉案租赁厂房。
今年11月1日,园区物业公司向南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华某公司腾空并交还涉案租赁厂房。收到执行申请后,执行法官便开始与华某公司进行沟通,并查看厂房。
通过与华某公司负责人的沟通,南沙法院执行法官发现,华某公司已经搬迁了厂房内的部分设备,但仍遗留部分大型工业设备未搬迁。是搬迁难度太大吗?是法院给出的腾空时间不够吗?
原来,华某公司负责人一直寄希望于找到“下家”,卖掉厂内这些大型设备,如此一来便可以省去另外租赁场地存放这些设备的费用,于是迟迟不肯清空场地。
法院“动真格”,
被执行人“怂了”
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与华某公司负责人进行正面接触,反复多次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释明工作。
11月12日,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阐明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到现场查明涉案厂房的占有、使用物品数量等,张贴强制腾空公告,限令被执行人在11月19日前腾空交还。
此后,法官又多次电话跟踪催促华某公司履行,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力。由于被执行人始终没有启动自行搬迁,南沙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预案,委托申请人选定第三方企业承接此次设备拆迁工程,并拟于11月26日进行强制执行。
由于涉及工业园区改造,为降低执行风险,确保执行效果,11月25日,区委政法委召开执行联动协调会,就如何协调各单位联动配合做好强制执行作了详细拆除方案。
然而,就在法院准备强制执行开始的前一天也就是协调会召开当天,被执行人与法官联系表示,前天便已出动吊机进场开始大规模搬迁,希望法院不要强制执行了,并与申请人协商,征得了申请人同意,加紧在4天内完成搬迁。11月29日,该案的执行法官接到电话,被执行人已经自行清场完毕,并且现场厂房保存完好,满足了申请人的要求。
此次执行过程中,南沙法院执行法官把握节奏,通过多次沟通,营造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最终促使被执行人自行完成清场搬迁。既为被执行人节省了大量的执行费用,又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最终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了执行工作。(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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