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8亿元!黄埔巨额奖励新型显示企业投试产
2019-12-14 16:40 羊城派 原创
投试产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文/羊城派记者 梁怿韬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将采用政府行政规范方式,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12月14日,记者获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新型显示产业10条”)。

跟以前该区促进指定产业发展的文件相类似,“新型显示产业10条”同样由10条政府规范组成;但相比以往仅仅是吸引产业落户,“新型显示产业10条”更注重产业的尽快投产并壮大发展。针对企业投产和发展,“新型显示产业10条”作出巨额奖励约定。

资料图/羊城派

根据“新型显示产业10条”,广州市黄埔区把高世代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Mini/Micro-LED(微发光二极管)、QLED(电致发光量子点)、印刷显示、激光显示、3D(三维)显示、全息显示、电子纸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产业,定义为“新型显示产业”。

并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型显示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1、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2、投资密度不低于6000美元/平方米;3、2018年7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的主营业务为新型显示的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准);4、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亿元;5、累计购买设备和工器具金额不低于200亿元。

相比此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系列10条”政策所强调的“落户扶持”,“新型显示产业10条”内容,更注重企业的真正投产以及持续发展。“新型显示产业10条”中,有3条内容和投产及持续发展有关。

第四条“投产奖励”,约定在企业投试产当年给予一次性8亿元的奖励。投试产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证明材料可以为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出货记录或原材料采购合同等可以直接或间接证明产品原材料被投入生产线的。

第五条“经济发展奖励”,约定企业当年工业产值首次达到6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亿元。企业在达到条件的当年即可申请该项奖励。

第六条“产值爬坡奖励”,约定满足第五条要求的企业,从次年起工业产值实现正增长并达到12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6亿元。企业在达到条件的当年即可申请该项奖励。

由于“新型显示产业10条”奖励额度较大,为防止奖励金被不当领取和使用,“新型显示产业10条”亦作出防备条款。

第九条约定,“本办法扶持资金直接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企业获得奖励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奖励金应当用于企业生产制造成本支出等方面。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如弄虚作假骗取本办法资金的,一经发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资金发放部门应当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通报区相关部门,并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奖励资金的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禁止各类中介机构或者个人非法截留、挪用、套用、冒领奖励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滥用奖励资金的企业,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修订)第十四条处罚。”

据悉,“新型显示产业10条”,已在2019年12月13日起印发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