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梁怿韬 通讯员 余巨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危化品需要在专用的仓库中才能储存。如果储存在非专用场所,将形成安全隐患。12月13日,记者从广州市黄埔区获悉,该区相关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查处一宗危化品非法转运案件。目前,相关危化品已被专业机构依法转运,参与非法转运者正接受调查。
据悉,该起非法转运危化品案件,在12月12日晚被发现。当晚21时许,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协调街道安监部门在辖区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与鱼珠街道与天河区珠吉街结合部的大涌湾路92号恒丰仓库内,存在车辆过货现象。
执法人员进入仓库范围后发现,有人在搬运一批白色颗粒状物体。经现场检验和搬运人员交代,这些白色颗粒物,为粒状氢氧化钠。
“氢氧化钠俗称烧碱,是一种危险化学品。”鱼珠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氢氧化钠常温下是一种白色晶体,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属于危险化学品8类腐蚀品。
其颗粒与粉尘或烟雾的混合产物,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氢氧化钠直接接触,极大机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
由于氢氧化钠的危化品属性,相关法律法规对储存和运输均有要求。涉事的仓库,不具备危化品储存资质,但经现场点算,仅本次运送至该仓库的氢氧化钠,已达8吨之多。
为减少危化品对周边社区的安全威胁,广州市黄埔区交通部门,联系专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到场,将查获的氢氧化钠依法转运至安全场所;原运输氢氧化钠到仓库的货车,被交通部门暂扣;一名参与非法转运的人员,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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