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五斗米犯法!男子因家穷抓竹鸡吃,获6只竹鸡获刑3个月
2019-11-18 16:46 羊城派 原创
法院认为,该男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一名男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电子诱捕器等工具,捕获竹鸡6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记者今天(11月18日)从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近日被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竹鸡(资料图)/中国新闻网

据悉,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梅州市人民政府曾于2016年发出《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明确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其他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列为永久禁猎区;其他区域实施全面禁猎,禁猎期自2017年1月1日起5年。

在梅州丰顺务工的云南人王某田因家中经济比较困难,于是萌生了到野外抓竹鸡来吃的念头。2019年6月至7月30日期间,王某田先后五次去到丰顺县汤西镇某村的一座山上,使用电子诱捕器、竹鸡套、粘鸟网进行狩猎,共猎获6只竹鸡。他每次将猎得的竹鸡带回家中,等养肥了再宰了煮来吃。

2019年7月30日上午, 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执勤巡逻时,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被告人王某田,缴获各类非法狩猎的工具一批,并于同日将其刑事拘留。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田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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