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迷奸同事案"二审改判,强奸罪名成立获刑4年
2019-11-10 21:54 新京报
一审法院判定男方不构成强奸,后检察院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2017年辽宁抚顺女孩刘熙(化名)与同事邹某等人吃饭喝酒后失去意识,次日刘母发现其“头上有血印子,浑身是伤”。医院鉴定其处女膜有断裂,尿检测出有苯二氮卓类安眠药成分。

案发49天后该案立案,一审法院判定男方不构成强奸,后检察院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11月8日,刘熙得到二审结果通知,邹某犯强奸罪获刑四年,赔偿刘熙155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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