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送初恋回家,车内吵架致车冲上人行道致4死
2019-11-05 07:59 辽沈晚报
该男子被判处死刑

她是他的初恋女友,为了叙旧,他开车接她到饭店吃饭,席间二人一共喝了13瓶啤酒。酒后他开车送她回家,随后发生车祸,造成四死二伤。在车祸发生前的一瞬间,车内的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11月4日,记者通过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解到事情真相。

喝了13瓶啤酒后送初恋女友回家

2019年4月16日下午,陈桑(化名)开车接其朋友丽婷(化名)到一家火锅店吃饭,二人曾经是初恋情侣关系,初中毕业后失去联系,2月份刚刚通过微信联系上。

在饭店二人共喝了13瓶啤酒,喝酒期间他们聊天不太愉快。“我俩聊了很多以前同学的事,因为有些意见不统一,比如我认为谁挺好但他认为不怎么样之类的话,他就生气了。”丽婷说。

“吃饭期间她说我为人处世不行,还说我恶心,我也说她朋友挺多我也看不上之类的话,反正聊得挺不愉快的。”陈桑被初恋女友一顿埋汰,心情非常不爽。

喝到晚上7点多,丽婷结账完事就上了出租车要走,陈桑把她从出租车上拽了下来,拉到自己车上,“我想让她把说我恶心的话说清楚”。

车内吵架轿车冲上人行道致四死二伤

随后,陈桑酒后驾车在抚顺市内行驶,期间多次超速行驶且不避让行人。行驶过程中二人发生争吵,丽婷欲下车,陈桑不允并猛踩油门。

车祸就在这时发生了,当晚7时12分许,陈桑驾驶的车辆以时速95公里的速度行至体育场东100米处时,向右偏行驶入非机动车道,并冲向路边人行道,撞倒五六个行人,最后撞上围栏,反弹滑移后停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道线上。

车祸致使肖某当场死亡,樊某、闫某、王某三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案发当日死亡,梁某及丽婷二人受伤。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余人无责任。经鉴定,陈桑静脉血中检出乙醇成分134毫克/100毫升。

到了法庭上俩人开始相互推诿责任

抚顺市检察院指控陈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桑辩称,“我没有想伤害任何人,是因为在车内时丽婷拽我才发生的事故”。

陈桑说:“在车上,丽婷说要下车,我不让,随后我开始踩油门加速,踩得挺重,丽婷看我加速害怕了,过来抢我手里的方向盘,车一下就失控了,撞到东西了,当时我不知道撞到什么了。我本能地踩了一下刹车,气囊也弹出来了,车也停下来。下车后,我看见车停在马路中间,附近躺着一个女的不动了,马路牙子上还有两个男的,马路牙子上的铁栅栏也倒在马路上,我才知道撞到人了。”

丽婷则说她没抢方向盘,“车开了一段距离之后,我因为喝多了难受,就跟他说我要下车回家,他就加速行驶了。我俩在车加速过程没有肢体接触,我也没阻止他,因为我喝多了啥也不知道。事故发生后,陈桑很害怕,告诉我警察来了就统一口径说车是大头开的,但大头这人是他编造出来的,当时我想替他隐瞒实情就跟警察也这么说了。”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桑无视交通法规和公共安全,酒后驾车,属于严重醉酒。而其醉酒后行驶在车辆、行人密集的城市繁华路段上,并超速90%多,其完全应该并能够认识到其行为的高度危险性,但其对可能对他人生命及财产带来的危害持放任态度,并最终导致他人四死二伤的严重后果。

综合其醉酒后状态、行驶速度、肇事地点等,足以认定被告人陈桑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故意,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鉴于其是间接故意犯罪,与直接故意驾车撞击行人的犯罪相比,主观恶性相对不是很深,同时考虑其具有坦白情节,故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来源 | 辽沈晚报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