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洪燕
非法改装载货车成为“马路杀手”的事件屡见不鲜,梅州市丰顺县法院10月25日通报称,该院近日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谢某军驾驶无号牌非法改装专用载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丰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谢某军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谢某军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2019年5月16日16时许,谢某军驾驶无号牌非法改装专用载货车从丰顺县汤坑镇梅溪小学沿955县道往梅溪村赤溜坳方向行驶,行至955县道梅溪村茶仔墩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被害人刘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谢某军驾驶未登记机动车,未靠右行使,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无证驾驶未登记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军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对其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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