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好人”变阶下囚!安徽刘氏四兄弟涉黑资产超11亿
2019-11-02 15:03 上游新闻
刘氏四兄弟非法采矿进行违法行为的时间长达10年,而这也是刘氏四兄弟备受赞誉的10年

2008年时,他们曾自带两台挖掘机到汶川地震灾区参与救援,2009年,他们入选“中国好人”,但“权力大了,就黑心了。”10月31日,备受关注的安徽蚌埠刘氏四兄弟涉黑案宣判后,蚌埠的老百姓们这样说。

庭审现场。图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带挖掘机救援汶川 入选“中国好人”

2018年8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纪委监委的一条消息,让安徽的老百姓们为之一惊。消息称,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新城口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兆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记者了解到,刘兆本四兄弟是蚌埠市怀远县马城镇新城口村人。据安徽好人馆官网显示,上世纪90年代,新口村遭到洪水侵袭,刘兆本四兄弟向村民承诺,致富后一要帮助全村父老兄弟共同致富,二要让家乡山清水秀,三要讲道德良心,一辈子做好人。

此后的,刘氏四兄弟利用新城口的石料资源发家致富。据当地媒体报道,四兄弟里老大刘兆水成为了蚌埠市震兴路桥工程公司董事长,老三刘兆刚为怀远县新强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老二刘兆本则自2005年开始担任新城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记者了解到,刘氏四兄弟开始在安徽声名鹊起,源于2008年汶川地震。据安徽文明网发布的信息显示,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

刘兆本四兄弟带领8名挖掘机操作手,开着三台越野车和两台装载挖掘机的平板汽车,在5月17日零点到达四川绵阳。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当即派他们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陈家坝乡投入救灾。刘兆本四兄弟在四川救援10多天,花费40多万元,抢通道路30公里,开挖土石方34万方。

2008年,刘兆水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称号,四兄弟获评“安徽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心动2008安徽年度新闻人物”。此后,“安徽省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接踵而来。

2009年至2011年,刘氏四兄弟全部先后获评“中国好人”,他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最令他们骄傲的事情。四兄弟还倡议成立了蚌埠市“中国好人”联谊会,刘兆水担任常务副会长。

2013年4月20日,四川省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刘氏四兄弟再次携带挖掘机到灾区参与救援,与汶川地震时不同,这次与刘氏四兄弟一同入川的还有安徽省级媒体,全程报道了刘氏四兄弟的救援事迹。

四兄弟之一的刘兆本因获评中国好人,被媒体多次报道。资料图

涉黑资产超11亿元 成安徽扫黑除恶“第一枪”

随着荣誉的不断叠加,刘氏四兄弟成了安徽有名的农民企业家。2016年底,有关刘氏四兄弟涉黑被抓的消息时常在蚌埠市流传。

记者注意到,2016年6月28日,《蚌埠日报》发布撤销刘兆刚政协十三届蚌埠市委员会资格的消息。据报道显示,刘兆刚被撤销委员资源是鉴于刘兆刚涉嫌犯罪,已被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刑事拘留。

知情人士透露,2018年1月时,当地警方曾派大量警力,连夜对刘氏四兄弟的涉黑团伙进行抓捕。因案件重大,当时并未有官方消息证实此事。

今年5月5日,蚌埠市警方才首次通报了刘氏四兄弟的涉黑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蚌埠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杨庆介绍,2015年,蚌埠市公安局不断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该市高新区天河社区新城口村书记刘兆本等四兄弟非法开矿、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涉恶等情况。

蚌埠市公安局随即秘密开展了证据搜集和梳理研判工作。2018年1月23日晚,蚌埠市公安局异地用警,抽调200多名警力,对刘氏兄弟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行动,无一人漏网,打响了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通报称,集中收网行动后,蚌埠市公安局经15个月的侦查,最终在3月19日,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首批3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组织、领导者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兄弟4人,积极参加者17人,一般参加者10人。首批移诉案件60起,及大量有组织实施的违法行为,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制造、存储爆炸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14类犯罪。

截至5月5日,专案组共对9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0名犯罪嫌疑人。并分别向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11批31人次,配合深挖查处182人。

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该组织涉黑资产11亿多元,其中除现金、存款、股权、保险理财外,还查封了房产122套(价值1.47亿元)、集装箱海船2艘(价值3000余万元)、汽车215辆(价值6000余万元),以及该组织投资建设的汉街、禹兴大楼、刘氏宗祠、佑骏公司等固定资产价值约6亿元,扣押挖掘机等工程机械39台/辆(价值3000余万元),以及大量名酒、名表、名包、玉石等奢侈品价值5000余万元。

刘氏兄弟被捕前的住所。资料图

涉及22项罪名 四兄弟沦为阶下囚

9月10日至16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兆水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单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聚众斗殴等22项罪名的重大涉黑案件。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上世纪90年代起,被告人刘兆水四兄弟通过贩卖砂石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2004年,刘兆本等人从事非法采矿。2005年,刘兆本担任新城口村党总支书记(后兼任村主任), 为刘氏兄弟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和非法敛财提供了有利条件。

2006年,刘兆刚成立马城民爆物品管理站,控制采矿所必需的炸药,刘氏兄弟及其他成员陆续加入,开始了长达十余年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刘氏兄弟为争抢工程项目,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当年4月,被告人马士凤纠结百余人持械与他人斗殴,用铲车推倒企业院墙,此事在当地产生重大影响。至此,以刘氏兄弟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

之后,刘氏兄弟以强行兼并采石散户等方式,对当地采石行业形成全面非法控制,该组织进一步发展坐大。多年来,该组织为维护自身利益,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采矿、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该组织利用家族势力,长期大肆非法开采,对当地采矿行业形成全面垄断和非法控制;强占村民土地,强迁村民祖坟,兴建宗祠、豪宅,震坏村民房屋,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当地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威慑;无视安全法规,在非法开采中造成多人死伤;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称霸一方;

利用非法采矿等手段获取的巨额经济利益,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庇护,以黑敛财、以财养黑、以钱开路、祸害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环境、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记者注意到,刘氏四兄弟非法采矿进行违法行为的时间长达10年,而这也是刘氏四兄弟备受赞誉的10年。

10月31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刘兆水等34名被告人、2被告单位重大涉黑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以刘氏兄弟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马士凤(刘兆水之妻)、马士龙等其他30名被告人根据其在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以及参与实施的组织犯罪活动,分别认定为积极参与者和一般参与者。

最终,被告人刘兆水、刘兆本、刘兆刚、刘兆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被告单位分别被判处罚金。

11月1日,记者获悉,目前对“刘氏兄弟”一案中涉案的“保护伞”调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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