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健身房“跑路”,法院判决退款16万元
2019-10-31 08:24 新快报
法官提醒预付式消费陷阱多,消费者需三思而后行

“不是说的课程无限期的吗?这么多课两个月怎么可能上完?!”“6月13日还在拉人办卡,6月14日就停业,这不摆明骗钱吗?” 10月30日,广州市天河法院通报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健身房“跑路”,60名会员向法院提交的退款诉求获支持,法院判决广州某岚健身有限公司对会员进行相应退款,总金额共计16万余元。

今年6月14日,广州某岚健身有限公司以场地漏水的原因公告停业,500多名会员受到影响。

据悉,广州某岚健身有限公司以较优惠的价格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到其办理健身会员卡、购买多节私教课程,并在推销时向会员们承诺“私教课程永久有效”。

消费者手中的会员卡一般以半年到二年为限;会员个人剩余私教课程从6节到20余节不等;退费诉求金额最低900多元,最高38000多元。自今年7月至今,天河法院已受理了60件涉广州某岚健身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目前已审结案件51件。

面对60名会员向法院提交的退款诉求,某岚公司辩称,根据公司与会员之前签订的协议,会员卡本就以月份、年度为限,私教课程则是以两个月为使用期限。公司认为,会员、私教课程已过服务期的,不予退还费用;仍在服务期内的,可以按照会员卡未过期月份比例、未使用私教课次数退款;或者在征得会员同意后,将他们安排至其他健身中心。

经审理,天河法院认为,根据会员提交的与某岚公司签订的《会员入会申请表》《私人教练聘请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两者间服务关系成立。而在合同期间,某岚公司未能按照服务场地的相应条款进行退款。

对于私教课期限问题,虽然某岚公司与会员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私教课程以两个月为限,但在某岚健身公司APP的充卡记录中却是显示永不过期,应属于双方对履行期限的重新约定。因此,对于某岚公司的期限抗辩,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天河法院根据会员的会员卡剩余天数比例与未使用私教课次数计算出应退款金额,判决某岚公司对会员进行相应退款,总金额共计16万余元。

法官点评

预付式消费陷阱多 消费者需三思而后行

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使用门槛低、缺乏细致具体的行业监管,使得部分不良商家将其当做“拉客”“捞钱”的手段。商家向消费者推销预付办卡时,一般仅口头介绍、解释服务的使用条件、范围、价格等内容,而忽略取消办卡、违约负责等内容,或者设置“概不退费”“一切解释权利归商家所有”等霸王条款,既没有正式的预付消费协议,预付卡上也没有具体、细致的协议条款。

消费者要不选择不消费,要不选择办卡,对于商家在办卡后出现的不诚信经营行为,也只能被动接受。而且,因预付卡消费余额、消费情况等内容多只能在商家后台系统上查询,也为消费者事后维权收集证据增加了难度。

近三年,天河法院共受理了预付式消费纠纷520件,涉及健身、美容美发、家政、洗车等多种服务行业。

知多D

三招拆解 预付式消费套路

第一招:口讲要有凭。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消费时,不可仅凭商家口头推销而随意决定办理预付消费,应要求经营商家提供书面协议,并仔细阅读里面的条款,对有疑问的条款提出意见和要求。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协议后,应仔细保管协议及收据、发票等证据材料以作凭证。

第二招:知己也知彼。根据国家商务部出台的相关预付卡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进行经营企业发放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消费者可通过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查询该经营商家是否备案,或在天眼查等APP查询其是否存在经营异常、行政处罚等经营信息,切实了解经营商家经营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经营问题。

第三招:便宜更莫贪。消费者应保持理性的消费态度,结合自身需求、商家的服务项目、条件、用户评价等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消费方式。同时,消费者在选择预付消费时,可尽量选择时限较短、预付金额较小的预付消费套餐或项目,以降低损失风险,而非为了一时的优惠而因小失大。

来源 | 新快报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