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发生在大连沙河口区的13岁少年杀害10岁女童案,引发广泛关注。
本该是天真无邪的年龄,却残忍地7刀刺死10岁少女,让人心惊也让人心痛。考虑到案发地点和“抛尸”情节,事件倍显惊悚。
消息一经放出,瞬时引起舆论哗然。关于对这名未成年凶手的惩戒处理,也引发了剧烈争论。
但这名“恶魔”一般的少年其成长背后,又有着怎样一对父母?他们在对他教育上,在该案件的法律责任承担上,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显然不该缺失。
此事还有很多未竟的疑问
据大连市公安局通告,2006年1月出生的蔡某某因其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这引发很多关于“降低法定入刑年龄”和“针对极端个案突破现有入刑年龄规定特事特办”的讨论。必须看到,这类议题牵涉的问题繁多,也需要超脱于情绪后更缜密周全的考量。
刑法或许拿“恶童”没辙,但身为监护人的父母若失责,该承担的责任恐怕也甩不掉。
这不是说要“连坐”。“罪责自负”是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任何人都不能为他人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父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范围,也仅限于监护失职,而不能扩展到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循着“子不教父之过”的伦理逻辑搞“株连”。
但具体到案件本身,该案件被曝出的很多细节,让凶手父母难逃诘问。虽然现在说凶手父母有助恶帮凶的行为有些早,可他们很难避开质疑的飞镖。
就眼下看,此事还有太多未竟的疑问。
例如,让受害者家人疑惑的是,既然案发现场在蔡某某家中,当日又是星期天,蔡某某父母为何没有发现儿子的异常?
从作案到抛尸,加上从蔡某某家中到藏尸处的一路斑斑血迹,蔡某某的父母难道没有任何察觉?
此外,警方证实的一个细节也让人有所怀疑,在受害人理论上仍被限制在蔡某某家中时,蔡某某和其母亲曾向小区里收废品的小贩卖废品,事后作案凶器也消失了。
有律师据此分析,如果本案最终确认10岁女孩是遭13岁少年性侵未遂后杀死,且其父母并没有授意或提供帮助,那么其父母需因未尽到监护责任而承担民事赔偿。如果经查实,其父母对杀人提供了帮助或指示,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还是“多种情形预设”基础上的法律分析。具体该不该担责、该当何罪,还得严格依据事实而定。
即使抛开法律责任,就管教责任来看,作案者蔡某某父母在事发后的表现也引发了大量质疑。
受害者父母表示,案发数日后,仅在派出所问话时见过蔡某某父亲一面,蔡某某父母并未主动联系受害者家人,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仅仅让警方带话说愿意卖房赔偿。
这番态度,未免太消极。
是什么样的父母,助长了少年的恶行?
据多家媒体报道,在事发小区里,蔡某某并不是个受欢迎的少年。小区业主群里有人留言称蔡某某曾对女生动手动脚,也有人爆料他在家看黄色视频,还沉迷于电脑游戏,有时一打一通宵。
蔡某某近一两年也曾多次在小区骚扰女性,有多位女性表示自己曾被蔡某某尾随,多是由小区道路尾随至单元门内,对方还曾意图伸手搂抱。也有蔡某某的同学表示其在学校表现不好,家庭教育颇有问题。
从被骚扰女性公开的细节来看,正值青春期的蔡某某已经有行为失控的可能。无论是父母未曾发觉还是发觉了却不及时纠正,都要承担管教失职的责任。
有小区居民反映,曾见到蔡某某在小区里掀年轻姑娘的裙子,但事后蔡某某的父亲非但不让孩子道歉,还将对方姑娘骂了一顿。这些若属实,那或许可以说,有如此父母,只会助长蔡某某的失控。
毕竟,父母自身的不良行为是对家庭教育的最大负面效应。所谓言传身教,正是指父母的行为潜移默化影响孩子的成长。若那些邻居说法属实,那相比一般家庭常见的“重言传而轻身教”毛病,蔡某某的父母连“言传”都省掉,对自家孩子掀女性裙子的行为毫不在意,对诸多邻居的投诉视若无睹,后果可想而知。
要从源头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父母就不能缺位。近年来诸多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都告诉我们,在这些孩子背后总有无知无德、纵容孩子的父母。
根据民法总则,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不应是空话,将教育责任推给社会的养而不教者,理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
而无论从教育层面,抑或从法律层面看,凶手父母对于本案的发生都难辞其咎。
为人父母,责任不轻。其子为恶至此,我们一方面会哀其不幸,另一方面也会“怒其不争”。花季少女殒命于回家路上,她的逝去以及她的父母所陷入的巨大悲痛,的确该有人为之负责。
来源 | 新京报
责编 |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