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有人在传关于荷兰“友谊合同”的信息,说在荷兰,两个或者多个好朋友之间也可以组建家庭。虽然不是“夫妻”,却能享有一些与已婚家庭相同的权利,比如拥有共同财产,交低于单身人士的税。
和好友“结婚”的提法,似乎能打开多重“家庭”的可能性,网友纷纷艾特自己的好友道:“请和我去荷兰结婚。”这让我想到一个已婚的朋友曾说,她认为对于女性来说最好的家庭形式,就是两个或者多个妈妈们一起组成家庭。孩子如何照看,可以内部协商——是要留一人在家照看,其他出去工作;还是都保留工作,轮流照看。
可惜事实和网络传播略有出入,所谓的荷兰“友谊合同”,应该是荷兰“同居关系”(Cohabitation)的误传。在荷兰,当双方不想以传统婚姻的方式结合,可以选择注册“同居伴侣关系”(Partnership)或者“同居关系”。
前者享有的权利基本与夫妻关系相同,只是有孩子的时候,爸爸需要到当地办理相关手续,才能成为孩子的合法父亲。“同居关系”则适合那些希望和伴侣生活在一起,并享有共同资产的人们。(也不排除有朋友想要搭伙过日子去注册的情况)
这两种特殊的形式,与“婚姻”最大的不同,在于开始、终止关系更为自由,不必走麻烦的法律程序,不必征得法官的同意。
会有人想出和朋友“成家“这种家庭形式,大概是基于如今家庭教育中,男性普遍缺位的现状,也有因社会建构而导致的性别差异的影响。有时候在异性婚姻中,当短暂的激情褪去,性别差异带来的困扰有可能会影响着家庭的稳定性——女性会认为丈夫不如闺蜜来得贴心,男性宁愿在外边和好哥们看球也不愿意回家。
虎扑论坛老总回答为何论坛大潮已退、虎扑仍然屹立不倒时说:因为男性更喜欢和男性一起玩。女性其实也是如此。
虽然和“朋友成家“目前还无法得到法律上的认可,但这种言论指向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长期以来,人类习惯了以异性恋婚姻为基础的传统家庭,但家庭在人类的未来,是否可能有别的模式?
家庭模式变迁回顾
夫妇式家庭,也曾是一种进步
家庭组织,具有超过文化范畴的普遍性。从古到今,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家庭都需要完成生活资料生产和繁衍后代的任务。所有的社会形态都希望自己能够存续下去,因此,所有的社会都会制造一套联姻的制度,让生儿育女合法化、易于管理。
在生育技术还没有发展到可以打破人类生物性屏障的时候,家庭最核心的基础永远都是具备繁衍功能的“男女关系”。
这种“男女关系”,有多种多样的存在形式,并对应不同类型的家庭模式。如早期人类社会中的婚姻制度,混乱得让今人难以接受。
据汪玢玲《中国婚姻史》考证,中国母系社会时代主要的婚姻形式为“杂婚”和“血缘婚”。“杂婚”是最原始的婚姻形式,即无视血缘关系随意发生性关系;“血缘婚”指同辈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结婚,隔代之间不可,在“血缘婚”制度下,男男女女都过着“多夫多妻”的生活。
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今天不同社会文化下的家庭,似乎拥有了相同的发展趋势:大量的观察显示,人类社会的家庭正普遍向微型化、核心化发展,广阔的亲属网变得越来越难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性也在逐渐减弱,婚姻已经不是当代人的宿命,而是一种选择。
这与经济的发展有关,当你可以为自己的晚年保留一定数额的财产,保证将来不必非得求助于子女,而生儿育女又会大大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在面对婚姻抉择的时候,人们确实不会像过去那般笃定。
家庭关系变得越来越微小、松散、脆弱,英国人类学家、历史学家杰克·古迪在《家庭史:现代化的冲击》的序言中颇为引人注目地写道——令家庭观察者们感兴趣的是,我们是否正在目睹家庭、婚姻和亲属关系的消失。
家庭社会学最重要的学者之一威廉·J·古德认为,在迈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世界革命之中,所有社会制度都在或快或慢地走向夫妇式家庭制度。他在论述中很谨慎地区分了“核心家庭”和“夫妇式家庭“。古德认为只注重丈夫、妻子、子女关系的“核心家庭”其实根本不存在,很多研究都表明大部分现代家庭依然保持着跟亲属的联系。
在以血缘为中心的社会中,这些核心家庭根本不具备独立性,要受到“扩大家庭”的制约。古德更倾向用“夫妇式家庭”来指代现代家庭,这个概念强调的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制度。(详见唐灿发表于《社会学研究》上的论文《家庭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的回顾与评述》)
传统的联合家庭、宗族家庭逐渐瓦解、亲属群体影响下降、两性关系更加自由、离婚率上升、父母逐渐丧失对子女的择偶决定权……现代化冲击着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传统家庭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夫妇式家庭制度更注重夫妻之间的感情、父母子女之间的情感沟通。
家庭关系变得越来越私密,个体结合也变得越来越自由。以前结束婚姻和家庭的是死亡,现在负担这一角色的是离婚。这是现代化思潮带来的个人主义和平等主义普及的结果,然而夫妇式家庭虽然比过去自由,人们如今想要的更多。
自由的“同居关系”
家庭模式在人类未来的可能性
一种超越夫妇式家庭的可能性,即目前在西方广泛存在的“同居关系”。它起始于荷兰。1998年,荷兰通过了《家庭伴侣法》,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荷兰人选择“同居关系”和“同居伴侣关系”,而非“婚姻”。
从数据上,我们可以感知“同居关系”的自由度,给人们带来了多大的吸引力。据荷兰中央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共有6.5万对适婚情侣(20-30岁)结成夫妻,20年前的数据为8.5万对;2017年,25-30岁女性选择结婚的比例为3.7%,20年前的数据为8.3%。
2017年,有1.8万对年轻人选择注册同居伴侣关系,这个数据比2016年多出了2000对,比2007年多出了1.1万对。(数据来自荷兰《华侨新天地》报道,转引自中新网)
法国于1999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法国共有24.9万伴侣选择结婚,19.5万伴侣选择签订同居协议。据法国国家统计局的主数据,截至2010年1月1日,签订“同居协议”的法国人已经超过了100万。
自由的同居关系,势必会伴随增长的离婚率和非婚生子女率。“夫妻”之间关系变得更脆弱,可核心家庭之外的亲族联系依然活跃。在法国,亲属联系并没有消失,它在财产转让和不同代际相互扶持中依然发挥着作用。比如,在父母的社交圈中,很多孩子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
中国的情况也是如此。学者沈奕斐的中国家庭研究表明,年轻一代虽然脱离了老一辈的家庭主义,但是巨大的生活压力仍然需要亲属的扶持,家庭的结构会根据个体的利益选择而发生变化。
比如,当孩子需要爷爷奶奶帮忙照看,就会存在三世同堂的联合家庭。但是“同居关系”在中国还未获得法律的认可。“同居”,在我们的语境之中,是略带负面的词汇,它更准确的表达方式是“非婚同居”。
近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审议过程中,关于“非婚同居”的争议引起了较大的关注。有人认为“非婚同居”目前在国内有明显的上升趋势,与此相伴随的纠纷也大幅度增加,如孩子的问题、财产纠纷问题,法律应该对其做出回应。
也有人认为法律如果认可“非婚同居”,会对当下的婚姻制度产生较大冲击。虽然社会上已经有一部分人接受了“同居关系”,但大部分人对待婚姻还是传统保守的。
从“夫妇式家庭”到“同居关系”,自由的制度赋予了家庭更多可能性的空间。它为同性伴侣的共同生活提供了可能,也体现了夫妻关系在当代家庭生活当中不再如以往那么重要,它已经不是一个绝对需要维护的对象,人们的家庭生活,甚至可以不需要“夫妻”的头衔。如果领养制度在未来能够放开,家庭生活,将拥有更多的可能。
未来家庭畅想
婚姻危机,是否意味着“家庭危机”?
让我们重新梳理一下前文的讨论。和朋友“成家”成为网络话题,是人们对于婚姻生活质疑的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宁愿单身solo一生,最后和朋友一起住进养老院,也不愿意强行让自己步入婚姻家庭。而当下家庭的基础,是异性恋婚姻。
这意味着目前“家庭”的主要角色,仍然是经济范畴的生产和后代繁衍,除此之外,还有情感扶持。但是情感扶持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人们因此呼唤更自由的家庭形式,“同居关系”在开放的地区,逐渐受到年轻人的欢迎。
如今新闻反复谈论90后离婚率升高,似乎在暗指某种需要迫切解决的家庭危机。在这种话语体系中,家庭依然是和婚姻绑定。然而夫妻危机是否意味着家庭危机呢?
在《家庭史:现代化的冲击》的最后一章,多位作者共同给出了一个可能会令你意外的答案:不会。事实刚好相反,这种危机似乎在强化着家庭世系可以依赖的亲族网。孩子如果让母亲抚养,家庭世系又会变成母系。大量的家族活动,让更大范畴的家庭恢复了生命。
夫妇式家庭,以反抗旧式门第婚姻之自由象征的面目出现,然而家庭架构表面的单一化掩盖不了它长久以来的连续性,亲族关系至今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存在。
“但当真的亲族关系不存在的时候,会有一种假的亲族关系取而代之。”《家庭史》中的这句话, 或许道破了为何“友谊合同”会为大家所喜闻乐见。
最真挚的感情是无法“提纯”的,友情,同样也可以拥有亲情般的距离。就像《致命女人》中的西蒙娜和卡尔,一个异性恋,一个同性恋,虽然两个人搞出了一场婚姻闹剧,但他俩对于彼此都是最亲的家人,这种感情是无关男女关系的。
(假的亲族关系也有另外一种可能,这和生育技术发展有关。如果未来人们可以借由体外子宫孕育孩子,如果亲属关系仅仅只是建立在伦理的基础之上,未来的家庭形式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但是愿景归愿景,与朋友“成家”如果真的到了要讨论法律是否要认可的程度,那它的意义会复杂得多。亲密的夫妻关系遭遇利益经常面临崩盘的结局,更何况相较之更有距离感的友谊?(榕小崧)
来源 | 新京报
责编 | 郑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