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昭化路“5·1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建议移交司法机关8人
2019-10-23 22:52 羊城派 原创
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另建议给予三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各230万元处罚

文/羊城派记者 何晶

羊城派记者今日获悉,今年5月16日在上海发生的“昭化路厂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出炉。

根据上海市政府网站发布的的《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5·16’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下文简称“报告”) ,建议移交司法机关8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另建议给予三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各230万元处罚。

报告显示,2019年5月16日11时10分左右,上海市长宁区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发生局部坍塌,造成12人死亡,10人重伤,3人轻伤,坍塌面积约1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3430万元。 

事故救援现场 图/@东方网

报告指出,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昭化路148号①幢厂房1层承重砖墙(柱)本身承载力不足,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维持墙体稳定措施,南侧承重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承载力和稳定性进一步降低,施工时承重砖墙(柱)瞬间失稳后部分厂房结构连锁坍塌,生活区设在施工区内,导致群死群伤。

间接原因有几个方面:1.琛含公司未尽到建设方主体责任。2.隆耀公司未尽到承包方主体责任。3.上汽资产公司未尽到对出租场所统一协调、管理责任。4.上汽进出口公司作为产权方,未完全尽到产权人的管理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有效督促上汽资产公司落实租赁厂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对以上三家公司各处罚230万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报告认定了相关监管问题:1.华阳路街道未完全履行属地管理的责任。2.区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区建管委、区建管中心)未完全履行建设行业管理责任。3.区规划资源局未完全尽到土地管理责任。

报告建议,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移交司法机关8人;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16人),其中,相关国有企业人员(5人),相关政府工作人员(11人);对相关单位作出处理和行政处罚建议。

报告最后给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方式,提升建筑施工现场本质安全水平。(五)全面排查装饰装修工程的违规行为,强化参建主体动态监管。(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治安全的良好格局。(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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