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小议:你有扮鬼的自由,我也有不想“见鬼”的自由
2019-10-23 15:58 羊城派 原创
如果扮鬼被打,很可能打也白挨了~

近日,网友在微博上发布视频称,在广州汉溪长隆地铁站安检时被要求卸妆。视频中多名乘客在地铁站进站口处,正在擦拭脸上妆容。

对此,广州地铁相关负责人称,视频中乘客妆容较为惊悚,脸上带有“血迹”,要求卸妆是因避免引起其他乘客恐慌。(戳原文链接,了解更多>>>广州有地铁站提供“卸妆三宝”!惊悚妆容,先卸再进!

在这条微博视频发出后,很多网友都表示认同地铁方面的做法,认为公共场合不应该这么搞怪,很容易吓到老人和小孩。对此,你们怎么看?

又不是“鬼佬”,你个“鬼样”不让进地铁很正常

文/阙道华

因为脸上有带血的妆容,不让进地铁?

对!这是真的。

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视频,说广州汉溪长隆地铁站有多名乘客过安检时被要求卸妆。对此,广州地铁强硬回应,乘客妆容太惊悚,脸上带有“血迹”,所以要求他们卸妆,以免引起其他乘客恐慌。

这事,我站地铁。

原因很简单,地铁是一个公共交通工具,突然“见鬼”,心理素质好的吓一跳也就算了,万一老人小孩吓坏了,或者引起围观造成拥挤踩踏事件呢?

我知道这都源于国外的那个“鬼节”,欧美国家的年轻人热衷于化成各种妖魔鬼怪,然后向别人要糖。

这是他们的风俗,他们装神弄鬼可以进地铁,进教室,进一切该进的地方。

但这里是中国,我们绝大多数人还不过这样的节日,更不习惯路上“见鬼”。

开放的中国,已经有很多洋节在中国被接受,一个市民乐意接受一个外国的鬼节,本来也是无可厚非。

但是,你有扮鬼扮马的自由,别人也有不愿被惊吓的自由。

向那些喜欢搞怪的朋友劝一句,外国的玩意我们不一定都要玩,实在要玩,自己约上朋友,自己开车,躲到一边自己玩不好吗?

否则,凡事讲意头的广州人,会觉得出门见鬼,不吉利,呸你一口痰也罢了,万一被一群大妈群殴就不好了。

不是吓唬你们,还有扮鬼引发刑事案件的!

据报道,李某和室友杨某相约到酒吧喝酒参加商家组织的鬼节活动,喝多了,回到家,李某继续搞怪,拿出鬼面具吓唬杨某,杨某睡得迷迷糊糊,吓了一大跳,一脚踹在李某鼻子上造成骨折。

恶作剧变成悲剧,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的事,并不少见。

法律上对这种事件也有专门的规定,即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如果对方真的认为在“打鬼”,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意外事件”,不承担法律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你扮鬼被人当成鬼打伤了,有可能白打!

即使在国外,也不是所有人都欢迎扮鬼。英国林肯郡一小镇,就有市民报警投诉,而警方也采取了行动,对化妆吓人的年轻人进行了处理。

所以,老老实实做个中国人,尊重我们自己的习俗吧,你又不是“鬼佬”(广东人对外国人的俗称,不含歧视),装什么鬼!

@新京报:万圣节可以过,鬼脸也可以扮,但一定要区分场合、拿捏分寸。只有健康的、安全的、有秩序的节日活动,才能赢得尊重,获得认同。

@西安网: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化哥特妆乘坐地铁,但在公共区域内,也应该考虑他人的感受。自由应该有边界,不能因为个人的喜好,就不顾他人的感受,这也是我们提倡文明出行的一部分。

@a消灭一切害人虫a:安检员不对,你确定她卸了妆不会更吓人?

@克己复礼18:乘车要文明,莫要妆精灵。好好红嘴唇,乌黑真怕人。

@应有香如故2:评判的标准是什么?靠安检员的眼睛?关键是要明文规定什么样的妆容算是惊悚,不合适。标准要统一明确,否则就是刁难!

@唐莉苹:这个有点过份,妆是浓了点,但不至于引人惊恐,地铁人员管得太宽了。那是不是生得难看怕吓着人,也要回去找母亲退货?

@陈威的陈:追求自由没有错,但是不能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是基本素养。

@石中鱼:我可以理解地铁的做法,出现在公共场所,你就是公众人物,你的行为举止形象就不能对其他公众造成潜在的危险,对于这个的把关拿捏难免会有点误差!设想一下真的吓到人,甚至吓出问题,该谁负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统筹 | 孙婷婷
本期主持 | 梁泽铭
来源 | 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