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火车司机入狱20年改判无罪,获340万国赔:想买套房
2019-10-22 23:44 上游新闻
经过29年等待终获无罪

近日,记者从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获悉,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西安火车司机王华州,经过29年的等待终获无罪。近日,他获得国家赔偿340万元人民币。

此前,王华州曾对记者表示,他想用这笔钱买套房,有个自己的家。

▲近日,王华州获得国家赔偿340万元人民币,但他的生活早已物是人非。

从有罪到无罪等了29年

1990年5月5日,西安电力电容器厂女工宿舍309楼4层415房间,一名女工被杀,后经警方调查认为,与妻子同住女工隔壁的火车司机王华州有重大作案嫌疑。

从1990年5月10日至8月20日,在向警方11次供述中,王华州做过三次有罪供述。但在当年,西安警方出具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显示,女工身体及周边物品未检出人精斑,提取到的毛发均为“O”型人毛发,与王华州不一致。并且,王华州的衣物、鞋子均未检测到人血。现场证人也没人看见王华州进过女工房间。

王华州说,警方调查期间,他遭遇了刑讯逼供。

案发4年后,此案开庭审理。1994年8月17日,王华州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父亲经济损失3000元。王华州不服提出上诉,1994年10月7日,陕西省高院维持原判。

此后,王华州在监狱共获得过六次减刑。2010年6月5日,王华州刑满释放。在监狱,王华州度过了20年零22天,总计7322天。

出狱后,他继续上诉。经过漫长的申诉与等待,2017年10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2018年6月21日,陕西省高院撤销原来一、二审判决(裁定),责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8年12月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王华州申诉案。

代理律师许小平告诉记者,从王华州刑满释放,到2018年12月7日开庭,一共度过3104天,8年时间。

今年3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华州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王华州无罪。

▲改判后的王华州依旧和母亲生活在家中老房,依旧没有医保和社保。

想用这笔钱买套房

记者了解到,近日,王华州获得国家赔偿340万元人民币。

但他的生活早已物是人非——妻子早已改嫁;由于之前获刑,他也丢了原有工作;医保、社保等均未缴纳。看病、养老对他来说都是一件难事。

获得法院的无罪判决后,王华州曾针对其恢复医保、社保等问题与原单位有过沟通,但原单位以“当年辞退是依据法院刑事判决,辞退合理合法,原单位没有过错”为由,拒绝了他恢复工职、补缴社保的请求。

如今,王华州依旧与母亲生活在一起。10月21日,王华州告诉记者,获得国家赔偿的钱,他想买套房,有个自己的家。他还在为恢复工职和补缴社保继续努力,“现在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对我来说,还是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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