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家陈浩基是少见的数字极简主义者,他基本上不使用社交软件,没有即时通讯工具,靠邮件与他人联系,有时要等上几天才能得到回复。按他的解释,这是一种接收资讯的主导权,消费主义泛滥,大众对网络和科技的需求早已过载,信息轻易可获取,反而让人忘记了交流与人类文明的本质。
这种对科技使用的主导权,建立在他对科技的认知与理解上。陈浩基并非学院派作家,他出身计算机系,毕业后一直从事IT行业,直至32岁辞职间隙参加了台湾的推理征文比赛才得以崭露头角。而在他首次于内地出版的推理小说《网内人》里,他探讨了网络社会的种种问题。
中学生区雅雯在地铁上被猥亵后遭遇网络暴力,最终在流言蜚语中从二十二楼坠楼自杀。在姐姐阿怡寻求黑客侦探寻找真相与复仇的过程中,更多问题浮现出来:隐私问题,人人在互联网下无所遁形,可以轻易被追踪与欺骗;暗网下的恋童群体;假新闻泛滥;人与人之间的疏离……《网内人》中犯罪与侦查都是通过网络完成的,而每个诡计不仅让读者有被骗与侦破的快感,也令人发觉背后严肃的社会议题。
不过陈浩基无意将这些问题归咎于网络,正如小说中所写,“网路只是工具,它无法令人或事物变得正义或邪恶,就像杀人的不是刀子,而是执刀的凶手,还有令那个杀人者动手的恶念。将‘网民’标签起来,只是逃避现实的借口,人们不愿意承认潜藏在人性之中的自私与欲望,就找个名称当成代罪羊。”陈浩基始终认为,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才是导致种种社会问题的原因,而科技发展速度迅速,我们看似浸淫网络多年,却始终未曾真正了解与使用它们。
与他夺得日本“周刊文春推理小说BEST 10”等多个推理大奖的前作《13·67》一样,《网内人》不仅探讨了普遍存在的网络议题与人性问题,也描述了香港独特的社会背景。《13·67》以警探的一生描画出香港从1967到2013年的社会变迁,《网内人》则直至香港当下的底层生存困境。
虽然聚焦的问题不同,这两部作品都有很强的社会属性。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网内人》一开始并不是想写社会派,只想写一个黑客侦探解决案件,但“写着写着,鬼使神差下愈写愈多香港元素。”不过,陈浩基拒绝将自己对社会议题的关注解读为所谓的作家的责任,他认为其中有八成是出于长期对社会问题的关切,而“余下两成与其说是‘出于小说家的责任感’,不如说是‘出于人类的责任感’。”
网络只是工具,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才是导致社会问题的根源
新京报:你在《网内人》的后记中写,不同于以往的作品聚焦在事件,让主线带着故事跑,这部作品更聚焦于“人”的个性与内心,所以这部故事的构思是否先起于黑客侦探这个人物?能否分享一下这部作品的创作契机与背景?
陈浩基:《网内人》一开始的构想的确是以角色为起始的,但最初的动机并非着重文学性的那种“聚焦人性”,只是很单纯想塑造一个能够系列化的侦探主角。我小时候很喜欢读《福尔摩斯探案》,但后来读过法国的《怪盗亚森·罗宾》后,我对罗宾的喜爱度稍稍高于福尔摩斯了。
我一直觉得,“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很值得所有侦探推理小说创作者参考,然而以有趣程度来说,罗宾的可塑性更强,因为他可以不按牌理出牌,读者更难预测故事如何发展。我希望以现代背景创造一个亦正亦邪、非黑非白的侦探角色,于是便构想了阿涅这个黑客侦探。后来发现,这个故事很适合加强描写人物内心,结果花了更多篇幅在各个角色身上。
新京报:这部小说的主题之一是“复仇”,和很多追查真相的侦探不一样的是,侦探阿涅对“复仇”更感兴趣,而他的复仇并非基于简单的“正义”,事实上,小说写阿涅平生最受不了“正义”二字,他认为以“正义”为名在他人身上施压,不过是一种霸凌。能否展开谈谈你对“正义”的看法和对阿涅这个角色的塑造?
陈浩基:我觉得,现代人滥用了“正义”一词。我们习惯以二分法去对待事物,很容易单纯认为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然后断定持反对意见的人是错误的。而当“正确”这概念延伸成“正义”,就令人陷入“善恶对立”的思想谬误,更甚者是“正义”这词语威力很大,只要祭出来,一切行为都仿佛合理化了。
我记得从书本上读过,“思考对人类而言是一件苦差”,所以不加思索接受某一立场为“正义”去攻击反方是很轻松的。我认为真正的“正义”是要经过深刻的思辨和自省才能追求到的,而且这些思辨并不轻松,就像著名的“电车难题”,牺牲一个无辜者拯救五人到底算不算正义?
阿涅的由来之前已提过,至于他的塑造,我是有点想让他担当一个发出独特声音的角色。在他跟阿怡的种种争论中,我不认为他是完全正确的,但重点是假如透过他和其他人物的对话和辩论,能够让读者一起思考,不管结论为何,我都觉得很好了。
新京报:阿怡这个角色也很有意思,在人人都是低头族的时代,阿怡很年轻,却对网络几乎一无所知,不知道这种设定是出于故事情节的考虑还是?
陈浩基:以小说角度来看,角色落差愈大故事便愈有趣,所以阿怡的“科技白痴”设定的确很大部分是出于情节考虑。可是,我亦很想借她提出“科技极简主义”。我觉得今天泛滥的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已扩展至科技生活上,我们对网络、手机等等的渴求超越了我们本身的需求,造成浪费和负担。
网络可以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我们轻易得到信息,但我们渐渐倚赖这些手段,而忘掉了本质。没有网络,我们仍能沟通,仍能透过书本或其他媒介学习,这才是人类文明的本质。大众其实不用追求“顶尖”科技,只要追求“合适”科技就好。《冰与火之歌》作者乔治·R·R·马丁仍使用一台跑DOS的计算机以Wordstar 4.0写故事呢!他说过这样的老计算机已够用,而且他更不用担心计算机病毒!
新京报:小说揭露了网络时代下的很多社会问题,譬如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即便是真心爱护妹妹的阿怡,也不了解妹妹,还有网络霸凌、资讯迷雾,但是小说也写,网络只是工具,它无法令人或事物变得正义或邪恶,可不可以把这个理解为一种技术中立的看法?除了你小说中提到的这些社会问题外,其实还有譬如说FB丑闻,选举团队对个人隐私的利用,你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网络有没有“原罪”?
陈浩基:我确实支持“技术中立”的说法。就像火药,你可以用来制造武器,亦可以用它开垦土地,视乎使用者想杀人还是助人。与其说网络有“原罪”,不如说是人性有“缺陷”,而科技进步让我们有更大诱因去侵害他人的权利,或是以不正当手段去谋取金钱或权力。
我认为,享乐主义和自私自利才是导致种种社会问题的原因,同时科技发展速度比我们预想中更快,我们仍未学懂如何善用网络或科技等等。再以火药做例子,在一个教育普及的文明社会里,人们能够随意购买火药不一定会造成什么大伤害,可是假如在原始的部落社会里投入火药这发明品,肯定会导致生灵涂炭。
新京报:《网内人》常常“按下暂停键”,放缓情节发展而借阿涅之口来对其他角色和社会臧否与批判,譬如他批判小雯的班主任袁老师,认为她只会推脱责任,推说自己按教育局指引办事,这是否也是你在批评香港的学校在应对学生遭遇性骚扰、霸凌等事件的作为不够?你对香港学校应对学生遭遇性骚扰、校园内霸凌等事件上的机制是否有更多的观察和看法?
陈浩基:其实我不是要特定批评香港教育中的霸凌,而是想指出香港教育制度下的“功利”特质会导致种种问题……严格来说,也不止香港,而是指责全世界注重追求成绩的教育制度吧。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很讲求实际的,以成绩为目标,而学生进大学的追求也很单一,就是毕业后就职是否有保障、能否赚取高薪等等。
这令香港的社会产业单一化,没有人愿意去追求理想,比如说当艺术家或物理学家,然而这些职业往往能够改变一个社会发展方向。当教育不再鼓励孩子们追求知识,只以金钱与社会地位来衡量成败,孩子们也只会以功利角度去待人接物,令学校这个“微型社会”产生阶级化和剥削他人的概念。于是,霸凌或两性不平等便很容易在这种温床下滋生。
假如针对校园的处理机制来谈论,我认为重点在于事前的预防而不是事后的补救。我有朋友任职中学的驻校社工,说过根本没有足够时间辅导所有有问题的学生,毕竟社工就只有他一人,学生却有数百人。
网络没有放大社会的撕裂,错误地使用网络才使社会裂痕加深
新京报:你大学念的是计算机系,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计算机感兴趣的?为什么之后开始了写作,尤其是主要写推理小说?
陈浩基:我是中学时期对计算机产生兴趣的。小学时有上过一些古早的Apple IIe课程,但只学了点皮毛,中学时刚好遇上80286个人计算机风行的年代,结果家中添置一台。我一开始只懂得拿来玩游戏,后来为了改动游戏的储存档里的数值,渐渐多看了不同的技术书本,然后进大学时不晓得该选什么科系,便糊里糊涂进计算机系了。
投身写作则是另一回事了。我大学毕业后一直主要担任编写软件程序的工作,某年打算转换工作环境,便先辞职打算小休一下,并且抓住空档自修其他技术,毕竟软件开发工具随时代不断改变,不进则退。
在那个空闲期间发现网上有推理小说的征文比赛,一时兴起试写一下参加,结果因此认识了出版圈中人,发现全职写作也是一条出路,于是把心一横给自己两三年时间试试。幸运地首年便已有回报(拿了两个小说奖的第三名),翌年更获岛田庄司老师青睐获得岛田奖首奖,只能说在我选择这条路时,这条路也选择了我吧。
至于为什么主要写推理小说,因为我自小便喜爱阅读推理小说。每次被作者骗倒我都十分高兴,假如我能看穿诡计,我也会为作者能编排有趣的布局而感到愉快。推理小说的世界很迷人,谜团最后都能解开,呈现完美的逻辑规律,相反,我们所处的世界实在太多缺陷,有太多未解之谜了。
新京报:虽然你读的是计算机,之后也从事了相当长时间的IT工作,但是你不仅不沉迷电子产品,不使用即时通讯工具,只用邮件沟通,也几乎弃用了社交网络,你怎么做到的?
陈浩基:这回到我上面提过的“科技极简主义”了。其实大前提是我们要想清楚自己的需求和渴望,别给他人牵着鼻子走。我曾说过,我现在觉得最高兴的时刻,是在为一部刚完成的作品键入“完”的一刹那,那种满足感难以言喻。我很清楚这种快感无与伦比,所以我愿意牺牲其他事情,换取更多时间去追求创作。
有人说过,作家是一种孤独的职业,我是十分认同的。因为小说里面多彩多姿的世界一开始只存在于作者的脑袋里,唯有花费时间才能将这世界透过文字具现化出来。话说回来,我觉得在网络聊天不及面对面闲谈来得亲切,而且跟朋友有点距离,储一下话题,见面时不是聊得更痛快吗?
新京报:你说自己想要有意识地控制接收资讯的主导权,所以你平时都通过什么渠道获取资讯?传统的纸质媒体还是根据某一特定的议题主动搜寻信息?从《网内人》来看,它似乎也批判了媒体追逐热点,枉顾伦理,是否代表了你对香港当下媒体环境的失望?你有比较信赖的媒体吗?
陈浩基:现在就连书本也电子化,纸媒和电子媒介分别也不太大了。我几乎弃用社交网络并不代表我不会上网留意新闻,遇上重要的话题也会搜寻一下,阅读多个不同来源的信息。基本上每天都会看新闻,除了娱乐版外其他都会略读一下。
《网内人》里面,其中有两段分别以赞同和批评的角度去谈论媒体,一方面我的确认为新媒体的传播速度令大众获得更多更新的讯息,但另一方面我们会发现今天的媒体不及过往严谨,为了点击率省去了很多验证的程序。我对今天很多媒体“求快不求真”感到无奈,不过近年渐渐看到一些主打调查报道的新媒体兴起,算是有一点良好发展。我觉得与其选择一个“信赖”的媒体,不如多收集不同媒体的说法,再思考推敲;就像瞎子摸象的故事,单凭片面之词,很难确知大象的真实模样。
新京报:你曾表示,你写的是流行小说,所以最注重娱乐性。但是你却不自觉地从自己喜欢的本格推理写到了社会派推理,在小说中融入了自己对于社会问题的关切,这种关切,是出于小说家的责任感还是长期对社会议题的关注和积累?
陈浩基:大约有八成是出于对社会议题关注和积累。以下这句话可能很多人觉得不中听,我认为“小说家要肩负特别的社会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
我们每一个人,不论职业为何,其实都该负上社会责任,只要做好本分,就是支持社会、回报社会的最佳行为了。以往作家被认定比其他职业有更大的责任,是因为以前人们没途径发声,唯有能够透过作品传递讯息的创作者拥有独特的条件,去唤起大众对某议题的关注;然而今天网络已普及,任何人也能联系有相同意见的人共同提出想法,作家已不再独占这种“发声”的权利,那相对的义务也该减轻吧。
我说这八成出于对议题的关切,那余下两成与其说是“出于小说家的责任感”,不如说是“出于人类的责任感”还更贴切。
新京报:正如你在小说中所写,人类天性就是喜欢表达自己的想法多于尝试理解他人,现在社会的撕裂与对立情绪越发严重,你是否感到无力?网络是否放大了这种撕裂?你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下,个体可以做些什么?
陈浩基:是的,近年全球所有社会都趋向于分化与对立,我感到忧心。我认为社会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然而现在很多人对持相反意见者的对抗心态比以前强烈得多。我觉得不是网络放大了这种撕裂,而是由于我们以错误的方式去使用网络才导致裂痕加深。当中最大问题在于“同温层”,网络时代我们很容易在网上找到意气相投的网友,造成一种朋友很多的错觉,而且因为大家有着共同的兴趣或价值观,于是渐渐令人觉得某些观点是正确的、主流的,忽略了其他想法与立场。
我觉得我们难以改变这个环境,只能改变自己去抗衡。例如说,凡事多换角度思考,别先入为主地认定某些观点一定正确;多听、少说,尝试理解他人的看法。假如你认为以上的说法有点道理,能够身体力行,那做好自己本分就好,因为只要人人愿意放下一点固执去聆听对立的意见,那上述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了。
作家是跑进单眼村的“三眼人”
新京报:你的典型一天是怎样度过的?能否谈一谈你的写作节奏与写作习惯?
陈浩基:我知道有不少作家朋友生活过得十分有规律,但我却不是呢。因为我的创作习惯是先做好大纲等准备功夫才动笔,所以有时整天像是无所事事,拿着iPad不停地画改来改去的流程图,或是上网找数据。我有时会找家咖啡店,呆坐几个钟头,思考故事情节。倒是确定材料齐全,可以动笔后,便会废寝忘食地不断写,甚至有种置身故事里的错觉。
假如像《网内人》这种大长篇,我便会在章节之间暂停一下,每完成一章便翻看该章的细节跟构想是否吻合,有没有需要调整之处等等。这种过程很辛苦,所以我比较喜欢写中短篇或连作。
新京报:你曾经说过,包括你自己在内的小说家,其实只是在扮演正常人的怪人,能否展开讲讲?为什么称自己为“怪人”?
陈浩基:有没有听过一个寓言故事?话说有一个村庄,每个村民都有三只眼睛,某天,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村外人走进村子里,村民便想抓住这个奇怪的单眼人。单眼人大惊逃跑,一众三眼村民追赶,跑过好几个山头,大部分村民都放弃了,只有一人锲而不舍,誓要抓到对方。跑了三天三夜,他终于追到了——可是单眼人已逃回家乡,那儿的所有村民都只有一只眼。单眼村民看到三眼人大感奇怪,于是想抓捕这个珍贵的怪人……
所谓正常或奇怪,其实往往只是角度与数量比例的问题。我想,每个人都喜欢想象,但小说家却极端地将想象记录下来,把明明是虚假的空想当成事实般跟他人分享。这不是跟妄想症患者差不多吗?唯一差异是作家能分辨什么是现实、什么是虚构而已。不过我必须强调,“怪人”并无贬义,我们作家只是跑进单眼村的三眼人罢了。
新京报:《网内人》中写到了一些音乐,譬如滚石的You Can’t Always Get What You Want,除了它在小说中的叙事功能外,是否也是你夹带的“私货”,你也喜欢听摇滚?
陈浩基:是呢,我特别喜欢英伦摇滚,像The Beatles、滚石、David Bowie、齐柏林飞船、Elton John、Queen、Pink Floyd……新的也喜欢,Keane今年重组出新专辑实在令人兴奋。但其实我喜爱的音乐很杂,古典的也有听(特别喜欢拉赫玛尼诺夫),日韩流行音乐甚至印度电影乐曲亦有。国内的音乐我较少接触,但我二十年前很喜欢北京的乐队“麦田守望者”,他们的首片专辑还在我的书架上呢。(我现在已改听串流的Apple Music,没买CD了)
新京报:你的小说《13·67》的版权已经被王家卫买下了,能否透露一下接洽过程?对于影视化改编,你有什么期待?你如何看待小说的影视化?
陈浩基:其实我也不大清楚接洽过程呢,是皇冠文化跟光磊国际版权公司替我敲定所有细节的。我的确曾跟王导演开过会,谈过故事里的一些细节,但我自己其实不想干涉影视化的工作,因为香港已有很多出色的电影制作者,却没几个全职推理小说作家,我相信电影人能创作出有趣的电影,而我专注在小说创作就好。
我对影视改编的期待可能跟很多原作者不一样,很多作者大概期待笔下故事透过影像呈现出来,我却比较期待导演和编剧如何改动故事,或加入新的元素和特色。我对“忠于原作”并不执着,甚至反过来,希望影视作品跟原作有出入,那更有趣。
小说影视化目前是大势所趋吧!我认为是好事一桩,因为跨媒体改编,能够做成很好的加乘效果,读者有机会接触没留意的演员或导演,艺人明星的粉丝有可能会因为看完电影跑去读小说原作。但我还是那一句:作者应该只聚焦于小说之上,假如每次创作也先考虑能否影视化,那反而会限制小说的多样性了。
来源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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