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香港修例风波的台湾命案嫌犯陈同佳将在10月23日刑满出狱,有港媒消息,陈同佳已经同意出狱后前往台湾投案自首,但台陆委会却“不敢接招”,被台网友骂翻。
香港修例风波起源于一起杀人案。陈同佳涉嫌于去年2月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后独自返回香港,于去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
陈承认4项被俗称为“洗黑钱”的“处理犯罪得益罪”,并被判监禁29个月。经扣减刑期,陈同佳将于2019年10月23日在香港刑满出狱。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陆委会18日就嫌犯愿意到台湾自首一事表示,呼吁港方秉持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依其法律程序积极续押侦办。
还称台方17日也已明确表示立场,“将在对等、尊严及互惠的基础上,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港府充分掌握事证,依法追究罪嫌刑责,以实现公平正义。”
不难看出,台陆委会的态度,是希望由香港方面来侦办。但在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引渡协议”的情况下,香港方面只能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无法引渡陈到台湾接受杀人嫌疑的调查。
香港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今(18日)在记者会中也指出,陈同佳案件证据移交的要求很高,“现时警方可以做的已经做了”。
没有引渡协议的情况下,香港警方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难道台湾当局会不知道吗?那台当局为什么还会要求由港方来追诉嫌犯杀人罪呢?
不少台网友留言表示,台湾民进党当局此时“不敢面对这个议题”,是在推卸责任。
“可笑,港方用什么理由去续押?人来自首反而不敢接招了,民进党司马昭之心。”
“跨境电信诈骗犯千方百计向引渡回台,却希望陈同佳留港,民进党当局用心险恶。”
早前,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曾表示,台当局的表态是一种巧妙的卸责行为。在没有《逃犯条例》的情况下,案件可能成为“无头案”,但案件毕竟是在台湾发生,为防止出现无法向民众正常交代的情况,只能抢先把责任推卸掉,“减轻法律和道义责任”。
台网友的愤怒并非没有道理,毕竟,民进党当局近期一直在香港修例风波期间扮演极不光彩的角色。一边为香港暴徒摇旗呐喊,一边拿香港当“大选”提款机。
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不止一次公开表明要对香港暴徒“提供帮助,不会坐视”。“台湾当局还主动跳出来给暴徒找后路,台陆委会称当局“关切”香港,会妥适处理港人来台相关权益的保障。民进党还高调与乱港分子黄之锋窜谋,在岛内制造“反中恐惧”。
就连高雄市长韩国瑜也痛批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一再利用香港,“香港人流血,民进党补血”。
而台当局在利用、消费香港之后,又意欲推卸法律和道义责任,难怪为台网友所不齿。
用台网友的话说,蔡当局“之前以为捡到的是没子弹的枪,没想到居然是定时自爆子弹,这下子枪支眼看就要走火了,怎么继续玩啊?”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蔡当局出于政治考虑而“不接招”的当天,岛内负责侦办此案的士林地检署表示,嫌犯一入境“马上就会逮捕,一切依法处理。”这与蔡当局形成了明显反差,某种程度上更凸显出蔡当局的“小九九”。(杨佳)
来源 |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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