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通讯员 粤纪宣
10月17日下午,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问题。肇庆市端州区政府原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李少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长期以来,以陈泽湖(外号“汕头荣”)、莫泽森(外号“金渡其”)等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在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等地,进行诈骗、组织卖淫、妨碍公务、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李少锋明知陈泽湖团伙为涉黑组织,仍多次收受陈泽湖贿赂,共计人民币250万元、港币2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80余万元的房产,充当该涉黑组织“保护伞”。
2017年9月,为帮助陈泽湖顺利收购肇庆市端州区黄岗镇石牌村某地块,李少锋滥用职权,指示下属对与陈泽湖发生矛盾的当地村民梁某祥、梁某文进行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9年6月,李少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介绍,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共立案查处37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5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4人。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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