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遭入室盗窃,中山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加强保护​
2019-10-11 20:51 羊城派 原创
该文物为始建于1928年的一幢民居,位于中山市西区后山大街61号,于2012年被中山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文、图/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芝敏 张颖

记者今天(10月11日)从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了解到,为保护中山市一市级不可移动文物,该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诉前建议,督促其落实重点文物的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文物的原屋主向该院赠送“勤政担当、务实作为”的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5月,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一则新闻报道中发现公益保护线索。经了解,该文物为始建于1928年的一幢民居,位于中山市西区后山大街61号,于2012年被中山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类别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19年5月,该文物被人入室盗窃,但现场没有监控录像。

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从该文物被盗信息敏锐发现涉及文物公益保护的可能性,遂展开深入调查。在没有文物具体地址、受害人详细信息等情况下,通过寻找报料人、联系文物所有权人、收集文物有关材料、赴现场勘察、走访相关主管部门、向相关人员制作调查笔录等方式,仅用四天时间完成对文物的总体情况、被盗物件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的取证工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夯实证据基础。

经实地调查取证发现,该文物被盗损毁的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保护,且其面临再次遭受不法侵害的危险。为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再受到侵害,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加强与西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阐明该文物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议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西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迅速行动,为该文物安装了监控设备,并加大对其周边环境的巡查力度,即时有效地实现了对文物的保护。

考虑到该文物位于“三旧”改造拆迁片区,已约定由政府实施征收,在落实即时性保护措施后,该院继续跟踪其保护情况,确保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在后续跟进工作中,该院发现该文物完成移交手续后处于停水停电、监控设备无法运作的状态,且屋内有较重湿霉味、多处结网、屋顶多处漏水、窗户玻璃破损,存在受损加重的可能,遂向西区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研究制定修复方案确保文物安全。西区办事处采纳了该院检察建议,于十日内修复文物监控设施、恢复通水通电,并邀请文物专家制订修复方案,积极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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