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提交审议,草案明确,中小学生在上课时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尚未达到违纪处分的行为,任课教师可责令其站立或慢跑。此举治得了恼人熊孩子吗?(戳原文链接,了解更多>>>广东拟规定:学生调皮老师可依法“罚站”)
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啥?
文/曾璇
开议之前,我专门在女儿所在的学校小学六年级班上做了小调查,出乎我意料的是:孩子们大都表示能接受不听话就罚站的规定。
一个孩子说:道歉有用,要警察干啥?
这句话看起来与老师可以“依法”罚站、罚跑步无关,但背后的法治精神的实质是相通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规则就要遵守,如果不遵守,就要承担后果——显然,这样的道理,小学生都懂。
《三字经》里关于教育方面有很多的阐述,比如:玉不琢,不成器;再如: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究其核心精神,都是“没有轻松的学习和成长”。
这些年,我们提倡快乐教育,类似惩戒措施似乎已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随着学生及家长权利意识、保护意识的增强,教师对于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时常存在不敢管的难题。
因此,采取有理有据有节制的方式,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惩戒教育,略施薄惩以儆效尤,我认为是多数人能够接受的。
惩戒手段“合法化”了,那罚的度在哪里?
首先不能滥用惩罚权,其次不能将手法丰富化,更不能动辄扩大化、全班连坐。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条款不走样,也把家长们担心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有伤自尊、造成心灵创伤等可能性降到最低。
惩戒不是目的,本也不应成为手段,奈何孔子都有朽木不可雕的学生,面对泼猴,唐僧念经叨破了嘴皮,也不如念一遍紧箍咒管用。
网友说得好:管教孩子的一共三个地方——家庭、学校、社会。家长不舍得管,教师不敢管,那么将来只有社会管,社会中最严厉的管理,名字叫:监狱。
@alazyDog187:必须明确罚站的时间和罚跑的距离。
@人间风物皆有灵性:小树不修不直溜,作为家长我表示支持,现在的孩子太愁人了。
@柠檬茶0596:当然同意,家里一个都带不好,老师要带几十个孩子,没点惩罚,要翻天了……
@PPZ:我同意赋予惩戒权,但必须要有制约和监督,教师队伍里有德高望重的,也有低劣的小人,如果赋予后者一项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对学生的迫害。
@华华:只说一句,现在当老师的,太难了!
@异端:健身惩戒一举两得,而且我们似乎忘了古训:严师出高徒!(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统筹 | 纪映云
本期主持 | 孙磊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梁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