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张璐瑶
继出台办法规范中小学生校园学习类APP后,广东再出重拳,拟对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实施备案管理。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牵头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并于9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月10日截止。
据了解,近年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出现了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培训内容超标超前、学科类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合理退费难等问题。
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结合广东实际,近日,广东出台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备案管理、专项排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进行内容审查。参照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标准,同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
征求意见稿拟于2019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实施,预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gdjyapp@vip.163.com;或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邮编:510080),并在信封上注明“校外线上培训意见”字样。
两类平台需要备案
9门学科类培训纳入治理
哪些校外线上培训平台需要备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机构住所地在广东省辖区范围内、已经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其主办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纳入备案管理(专项治理)范围。学科类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素质教育(音乐、舞蹈、美术等)类的校外线上培训不在本次治理范围。
纳入备案范围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包括两类:
一是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自建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机构自营平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通过技术采购或自建的方式建立在线平台后自行运营。
二是综合型的在线教育第三方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建立平台后,采用招商形式吸引机构或个人老师进驻平台,由平台与课程供应方协同运营。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教育服务的机构或个人,由该第三方服务平台主办者负责管理、申报审查。
此外,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如AI模拟真人教育课程),以企业自愿为原则,参照本治理方案各项内容予以引导和规范。广东省鼓励和支持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各类新平台、新技术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活动。
不得包含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线上每节课不得超40分钟
什么样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才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要求,此类平台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教育规律。
内容上,平台主办者应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机制,培训内容应当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不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
平台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精神控制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课程设置上,平台应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线上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一般不晚于20:30,最迟不得晚于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外教要大学学士以上学位
此类平台的师资有什么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师资队伍相对稳定,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尤其是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特别要求,从事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专任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单个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5人,且人数不低于本机构员工总数的1/2。初次申报备案时,双师课堂中的辅导老师持教师资格证占比(占所有双师课堂中的辅导老师总数比例)不应低于25%,此后逐步提高,最终实现全部持证上岗。跨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数量占比(占该机构所有持证教师总数)不超过15%。
聘用外籍人员有什么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外籍人员在我国从事语言类校外线上培训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外教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此外,对平台主办者直接聘用外籍人员在其所在国(外国)对中国大陆学生进行语言类远程教学培训的,外教应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TESOLTEFL等)。广东省教育厅视情况组织专家对此类外教老师的水平、能力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核查或者抽查。
从事语文、历史科目的外教老师,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还应提供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完整履历资料,就其是否遵守和认同我国宪法确定的原则等方面予以保证或者承诺,并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对此类教师单独建档立册予以管理。
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要在主页或者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上述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不得调用与学习无关的隐私权限
一次性收费不得超3个月
平台安全如何监管?征求意见稿对此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平台要保障信息数据安全、依法依规经营。
其中要求,此类平台应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规章要求,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经培训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后,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培训对象信息。
各平台不得调用和学习相关功能无关的隐私权限,不得征集与使用本培训平台功能无关的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用户账号、密码、注册手机号码等信息。用户终止使用平台服务后,应当停止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并提供注销账号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在培训平台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
其中,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利用人工智能开展的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000元或不超过60个课时或不超过3个月。
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务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履行相关提醒和说明义务,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
“黑灰白名单”动态监管
明年将下架违规平台
广东省校外线上培训专项治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全国白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培训平台主办者申报审查时提交的申报材料或者测试样品存在主观恶意、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一个校外培训平台被黄牌警告后且在灰名单续存期间再次出现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列入黑名单。
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由广东省教育厅利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
2020年7月1日起,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依法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经济处罚等。
校外线上培训治理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范围。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来源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责编 | 解素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