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按照课时收费的线上培训机构,每科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60课时;按照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比较大。此外,近一两年,不少家长反映一些培训机构退费难,甚至跑路事件频频发生。这些问题不利于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损害家庭的利益。
7月15日发布的《意见》对此给予了关注。在规范经营方面,《意见》明确规定,要在培训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要让学生和家长知情,要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严禁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
在收费周期方面,《意见》规定,按照课时收费的线上培训机构,每科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60课时;按照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意见》还明确提出,线上培训机构要提供格式合同,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履行相关提醒和说明义务,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同时,教育部提出,鼓励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降低学生和家长的消费风险。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马嘉宾表示,“从长远来说,这样的规定对企业也能够控制运营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冯琪)
来源 |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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