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佛山市纪委监委9月20日通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高明区更合镇高村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海洪强揽工程“榜上有名”。
2013年,某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方因施工造成高村村部分乡村道路损毁。2015年,施工方委托高村村委会对道路进行修复。陈海洪利用担任高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的便利,以他人名义强揽该工程。
2015年11月,陈海洪作为高村村委会代表参与了工程验收。其后,该道路多处路面出现开裂和下沉等现象,影响群众安全出行,造成不良影响。
2015年至2016年,陈海洪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处理村中事务时独断专行,通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方式强揽村中工程项目8个,从中获利。
陈海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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