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村集体资金逾4万元买土特产送礼,韶关一村支书被党内警告
2019-09-12 19:11 羊城派 原创
韶关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9月12日,韶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曲江区罗坑三级水力发电站党支部书记、站长王锡兰,组织委员、副站长刘东成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6年12月至2018年3月,王锡兰先后8次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共计2000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刘东成先后5次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共计1000元。

此外,2017年3月至8月,王锡兰、刘东成还存在外出考察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的问题。

2019年5月,王锡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东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翁源县江尾镇南塘村委会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南塘村委会27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茶叶、米、油等土特产用于送礼,累计金额4169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成柱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2019年6月,沈成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始兴县委讲师团副团长吕胜涛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14年5月,吕胜涛任始兴县顿岗镇组织委员期间,违规邀请单位下属、各村党支部书记以及所驻村的全体村干部等30余人参加其婚宴,并收受礼金共计5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7月,吕胜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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