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9月20日,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张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华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滥发津补贴;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开虚增发票套取公款设立“小金库”,多次参与赌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张建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违背党的宗旨,腐化堕落,法律观念淡薄,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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