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吩咐镇政府司机开公务车接送上下班,清远一武装部长被免职
2019-09-12 21:44 羊城派 原创
今年前8个月,清远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

文/羊城派记者 彭启有

9月12日,清远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悉,2019年1至8月,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4人。

一、阳山县小江镇黄牛滩村干部违规领取油费补助问题

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时任小江镇黄牛滩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森华和村党总支部委员张志忠以村委会经常使用其2人私家车办理村集体事务为由,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油费补助共计18700元,其中李森华领取10300元,张志忠领取8400元。

2019年6月,阳山县小江镇纪委给予李森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志忠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二、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百斤洞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至2016年,三排镇百斤洞村委会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使用村集体资金以年终工资补助、节日补助、通讯费、值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给村干部。

其中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二妹领取38630元,时任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委员邓十斤领取34960元,时任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沈亚斤领取34910元。

2019年6月,连南县纪委给予李二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邓十斤和沈亚斤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三、连南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房国荣私车公养问题

房国荣在任连南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期间,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8月24日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副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8次,共计人民币2793.18元。

此外,房国荣多次在与单位合作的洗车店里,以单位公务车的名义给自己私家车洗车。

2018年12月,连南县纪委给予房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

四、连州市星子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何辉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8月至9月,时任星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何辉经常吩咐镇政府司机驾驶公务车接送其上下班。

因何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连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连州市委组织部、武装部给予其免职处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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