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沐足女技师“动手动脚”致其骨折,男子被判九个月
2019-09-05 14:24 羊城派 原创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犯强制猥亵罪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28岁的湖南男子在广州市海珠区一家休闲会所按摩沐足时,强制对女技师“动手动脚”,近期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图/视觉中国

被告人彭某,男,1990年出生,文化程度初中。

2018年10月26日6时许,被告人彭某到广州市海珠区土华村合高广场某休闲会所805房内按摩沐足。

期间,被告人彭某用手抚摸被害人周某大腿并欲抚摸被害人周某阴部,遭被害人强某反抗,被告人彭某强行掰开被害人周某护住阴部的右手欲再行猥亵,导致被害人周某右手骨折(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2019年1月2日,被告人彭某在广州市海珠区赤沙汾阳街6号502房被民警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彭某已向被害人周某作出赔偿,并已取得被害人周某的谅解。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彭某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彭某的行为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彭某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彭某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罚的量刑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幅度范围内,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内从宽处罚。

故,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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