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取了个“名字”放上户口簿,居然被行政拘留5天?网友惊呆...
2019-09-02 10:20 南国今报
韦某把儿子户口上面的名字从“韦某翔”P成了“韦我独尊”并转发到朋友圈

现在不少家长对于给孩子起名这事儿格外用心!

总希望不要和别人重名,为此有家长给孩子取起了各种古怪的名字……

近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一31岁的男子韦某自称给孩子取名叫“韦我独尊”?!

(韦某在朋友圈发的图)

不过就因这个名字,韦某就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到底发生了什么?赶快来看↓

8月28日,柳江公安分局网安部门民警发现,一张印有“韦我独尊”姓名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在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被大量转发,引发众多网民及媒体的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安部门民警立即联合户政部门、拉堡派出所展开调查,查询后发现,“韦我独尊”这个居民的姓名并没有被登记在户政人口登记系统中。

再仔细一看,户口页上的名字有明显的软件修图处理痕迹。

民警再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张图片最先是通过一个微信名叫“A×教练”的微信号公开发布在微信朋友圈的。28日下午4点左右,拉堡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使用“A×教练”微信号的男子韦某,到拉堡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8月22日,韦某到拉堡派出所,给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上户口,取名“韦某翔”。

回到家后,韦某觉得儿子的名字不够霸气。在8月23日晚上,他把儿子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出生医学证明拍照发到某网站,花钱请人把上面的名字从“韦某翔”修改成“韦我独尊”。

韦某把修好的照片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故意制造“噱头”想博人眼球,他也确实成功地引起大量网友围观评论、转发。

但是没想到这一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韦某虚构事实,哗众取宠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柳江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事后,韦某已经将自己朋友圈发的上述图片删除。

消息一出,吃瓜群众们纷纷表示这不没事找事吗……

@心净563583: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都不能乱动的,不知道吗?

@直至黎明kkk:纯属太闲。更改户籍信息其实是违法的,不过没有恶意,行政拘留也还好。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

这个处罚有些重了:

@云上云裳nina:有些惩戒是不是通过罚款处理比较合适呢?何苦啊,兄弟 

@楚君:开个玩笑而已,警告一下应该差不多了吧,不至于拘留吧!

@koebgha:惩罚是不是有点重,这一看就ps的可能性大……

警方的处罚过重了吗?

警方为何将韦某的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并行拘5日?

对他的处罚真的过重了吗?

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他们的观点各不相同

正方律师:
发布虚假内容并传播,扰乱公共秩序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殷清利认为,柳江警方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一方面,韦某修改的是常住人口登记卡,此卡是居民户口簿的一部分,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另一方面,韦某给常住人口登记卡修图后并未标注“本卡名称为虚构”等字样,上传至朋友圈后,自动会让受众认为公安机关确实给“韦我独尊”核准落户的结论。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铭也认同上述观点,韦某故意制造噱头发到朋友圈,传播较广,客观上造成恶劣影响。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因此,韦某发布虚假内容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构成寻衅滋事,拘留5天的处罚不算重。

反方律师:
不具备一定社会危害性,可批评教育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当事人韦某只是在朋友圈传播,并未造成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警方的处罚值得商榷。

律师徐利平认为,韦某的行为更多算是自娱自乐,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对韦某按照寻衅滋事行拘5日,执法过于严苛。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不法之地,网民在网上发布任何图片、言论,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建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 | 广州日报、南国今报、新闻坊、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
责编 | 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