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付怡
通讯员 交宣
29日,广州交警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广州交警介绍,今年交警持续开展“买卖记分”专项打击行动,加强对“买卖记分”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对违法办理窗口、自助办理区域的视频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广州市共查处并拘留参与“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人31人,警告教育1300余人次,拆除“买卖记分”广告牌20多块,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效的净化了公安交通管理秩序,维护了公安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确保了记分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
今年6月,广州交警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白云区江高镇某交通违法自助办理区域内,有两名男子形迹可疑,存在代办买分卖分的嫌疑,便迅速赶赴现场将两人控制,并通过调查,基本确定了林某钊(男,22岁,广东汕尾人)借助经营便利店的方式,违法替“买卖记分”违法行为充当中介。
为躲避交警部门执法,预约卖分人员张某涛(男,24岁,广东揭阳人)前往白云区江高镇的自助办理机处实施“买卖记分”行为,被赶赴现场执勤民警当场抓获,随后试图通过购买记分消除交通违法的高某(男,44岁,辽宁大连人)也被执勤民警抓获归案。
目前,三名违法人员因涉嫌“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的行为,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广州交警表示,交通违法累积记分制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有效规范驾驶人行为有很重要的作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施累积记分制度。”
广州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记分制度,但在交通管理工作中,仍有部分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为躲避责任,找他人进行代记分,有些非法中介更是从中谋取暴利,这些参与买卖记分的违法行为无视法律的严肃性,严重扰乱了公安交通管理秩序。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把打击买卖记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持续保持对买卖记分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仅代别人记分是一种违法行为,找他人代记分同样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切勿轻信违法中介欺骗,以免造成“财、分两空”的局面。同时,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向他人透露自己的相关信息,防止上当受骗,甚至被牵入到违法活动中。当自己驾驶证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向车管部门登记,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倩